违规加价!三年多收280万!连江一国企屠宰场被查处!
2025-05-14 10:55
海峡都市报
运送生猪到定点屠宰场的个体户张师傅,未料到国企的定点屠宰场竟会违规多收费。近日,张师傅向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作为连江县定点牲畜屠宰场,福建连江县宏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康食品公司”)从2019年至2022年期间,擅自加价收取屠宰加工费,收费从规定的42元/头加价至65元/头,直到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后,才停止不合理收费,而个人因此被加收的费用,至今未退还。记者调查了解到,连江县宏康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持股100%。2022年,连江县市场监管局认定该企业存在违规收费情况,违法所得280万余元。此外,涉事企业负责人已被免职。“42元/头的政府文件定价,却向个体户实际收取65元。”张师傅从事猪肉零售二十余年,他手持厚厚一摞屠宰费收据告诉记者,十多年来,他一直都将猪送到连江县城关牲畜定点屠宰场——宏康食品公司(曾用名:福建省连江县食品公司)进行屠宰。但该公司从2019年开始便擅自提高屠宰加工费。记者了解到,2013年福州市发布的《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提供冷冻库冷却猪肉服务的机械化代宰加工服务费42元/头。而张师傅提供的2019年4月2日他与另外两名个体户的屠宰加工收据显示,连江县食品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65元/头。“他们就这样一直违规收费到2022年我投诉举报后才停止。”张师傅表示,根据他的统计,2019年至2022年期间,有1.1万余头猪被多收了屠宰加工费,仅屠宰费就20余万元,至今未退还到位。据了解,福建省连江县宏康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9月5日,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持股100%,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经营范围包含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牲畜销售和牲畜屠宰。在发现屠宰场违规收费后,2022年1月,张师傅向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了该情况。同年7月24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明确:福建省连江县宏康食品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2日生猪屠宰过程中,没有按照政府规定的“提供冷冻库冷却猪肉服务的机械化代宰加工服务费42元/头”执行,擅自溢价收费标准,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价格法》。其中,2019年1月和2月,该公司收取经营户的屠宰费是50元/头,每头多收8元,屠宰数量为8176头,共多收65408元;2019年3月至2022年1月12日,屠宰费是65元/头,每头多收23元,总屠宰数量为119211头,共多收2741853元,合计多收2807261元。此外,张师傅还质疑,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中明确该企业2021年屠宰数量45169头,而连江县农业农村局曾在12345投诉件中称:连江县宏康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检疫合格的生猪进场数量为75494头。“为何两个部门统计的数量相差3万多头?”12日,记者来到连江县农业农村局,经与相关负责人现场核对,确认2021年宏康食品公司屠宰加工的检验合格的生猪数量为75494头。“我们无法核准其他部门的数据。”这名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中的涉案屠宰数量系依据企业超出政府定价收费票据核算。该局接到张师傅投诉后,于2022年1月17日立案调查宏康食品公司。经查实该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依法责令企业退还违法所得280万余元,罚款56万余元。12日下午,记者来到福建省连江县宏康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拒绝了采访请求。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该公司的原法人、现任董事蔡某闽,其表示企业有公开退费,没给张师傅退钱是因为双方在部分费用和屠宰数量上存在争议,还要继续协商。为何两个部门统计的牲畜数据存在差距,企业是否瞒报屠宰生猪数量?蔡某闽表示,屠宰的数据有漏报,“政府部门已经对我做出了处理”。企查查信息显示:福建省连江县宏康食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由“蔡某闽”变更为“赵某海”,蔡某闽由董事长变更为董事。同时,企业退出了两名监事,新增三名监事。随后,记者又采访了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宏康食品公司确实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已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并在事后公开退费,对于张师傅的退费问题,系双方在屠宰数量认定上未达成一致。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的时候,企业可能因为搬迁等原因,的确存在漏报的情况。后续,县纪委部门也依照法规,已对企业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目前,蔡某闽不领取薪酬,只参与部分事项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