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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各县一中限时复办初中,鼓励优资初、高中一体化办学
2020-10-28 08:59 福建日报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10月27日讯(记者 萧镇平)漳州全市各县一中应限时复办初中,且鼓励优资初、高中一体化办学。日前,漳州市教育局正式出台《关于推进漳州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推进城区学校布局优化调整。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的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依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公办学校建设的政策,按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完成学校建设,由县级人民政府实施“交钥匙”工程。推进中心城区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有效扩大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容量规模,进一步缓解中心市区入学压力。到2020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51-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今后逐步控制在班生数50人以内。

《意见》提出,着力推进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与政策扶持,人口较多的乡镇所在地的完全中学或初中,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容,人口相对较少的农村乡镇,鼓励创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提高办学效益。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机制改革,完善城区“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托管理”、集团化办学捆绑考核机制,着力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缺口,缩小城乡、校际办学差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寄宿生学习生活条件,多措并举稳定乡村生源,托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意见》提出,大力创建一批规范化的优质学校。重点做好“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和“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到2020年底,标准化建设水平、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建设管理标准化的学校达到55%以上;建设、培育100所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学校。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建设一批理念先进、办学规范、成效明显、声誉良好的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引领全市义务教育发展。

《意见》提出,加快各县(市、区)一中复办初中部和建立集团化学校鼓励优资初、高中一体化办学。到2020年底,原则上各县(市、区)一中都要复办初中部或建立初中分校,扩大全市初中优质教育资源,尤其是公办优质初中学校。同时支持高中名校或优质高中学校建立集团化学校,通过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促进集团成员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读优质学校,满足群众对优质公办学校的期盼。

《意见》还提出,实施“十百千万”优质小学教育资源孵化工程。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实施“十百千万”优质小学教育资源孵化工程的意见》,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万元,开展城区优质校帮扶乡村基层校的孵化工程项目,把优质校先进管理经《意见》还提出,改革中考中招录取办法,对接新高考综合改革,提高全市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同时,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期招生、免试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均全部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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