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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芗城区3起涉恶团伙案件集中审结,实现阶段性“案件清结”目标
2020-10-25 08:00 福建日报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10月25日讯 今年9月,芗城区人民法院集中审判3起涉恶团伙案件,实现现有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审结,完成扫黑除恶阶段性“案件清结”目标。

9月28日,芗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海等四人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9月29日,芗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谢某鹏等六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

9月29日,芗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珍、许某明等四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组织领导、执行有力

今年来,芗城区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目标,坚持高站位、严要求推动“案件清结”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国辉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一办五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今年7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我区明确提出“在9月底前实现对现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按时交出‘案件清结’成绩单”的目标,现已如期完成,切实加快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

专业队伍、统筹协调

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案件清结”攻坚战,芗城公安分局精选刑侦大队业务骨干组成扫黑专班,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将优质办案资源向扫黑除恶一线倾斜;在办理蔡某鸿等15人涉黑案件中,区检察院抽调多名政治坚定、业务熟练的公诉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协助分局刑侦大队扫黑专班,组成涉黑案专门工作组,明确证据标准,把准案件定性;同时,配齐审判力量,区法院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合议庭,结合专业法官会议、法官沙龙等机制开展理论研讨、案件分析,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力推动案件办理工作。

建章立制、高效有序

完善联席、会商机制,研究黑恶势力犯罪特点、案件定性、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推动涉黑涉恶案件分析研判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健全协作办案、提前介入机制,加强协作交流,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确保案件侦办、诉讼、审判无缝衔接;提升司法机关执法合力,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制度;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模式,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高效提升涉黑恶案件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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