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APP-新福建10月19日讯10月15至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漳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进行现场考核验收。专家组通过现场核查、资料审查、质询答疑等方式,认定漳州市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肯定了漳州市节水工作成效。
考核期间,考核组在查阅资料、检查台账的基础上,分别对漳州市第二水厂、东墩污水处理厂、漳州市医院、闽南师范大学、西院湖、漳州市水利局、万科城璟园、漳州市博美家建材城管理有限公司、百威雪津(漳州)啤酒有限公司等20个现场考核点的节水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场检查涵盖了企业节水、生活用水、污水治理、水生态修复、海绵城市建设等内容。在实地检查过程中,考核组对检查点节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细致询问和深入了解,一致认为漳州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扎实、节水成效显著。
在10月17日的考核验收汇报总结会上,专家组指出,漳州市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中,能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思想认识有高度、组织保障有力度、创建过程有强度、全民参与有深度,节水管理规范,指标体系完整,节水氛围深厚,水环境综合治理、海绵城市建设、雨水收集设施的推广利用、老旧小区供水改造等成效显著。
会上,漳州市副市长张慧德向考核组对漳州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肯定和支持致以衷心感谢,市领导表示漳州市对考核组提出的每条宝贵意见照单全收,结合考核结果查漏补缺,以此次现场考核为契机,以创促建,继续坚持节水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在生活、工业和生态等领域继续加强节水管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继续夯实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