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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霸”和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征集
2026-09-23 19:55 生态周宁





“六霸”和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征集


一、“六霸”

(一)村霸: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典型行为:(1)操纵、干扰、贿选村“两委”换届,把持基层政权。(2)侵占集体土地、林地、鱼塘、集体资产,中饱私囊。(3)欺压村民、强拿硬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4)插手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惠农补贴,吃拿卡要。(5)横行乡里、欺男霸女、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

(二)乡霸:

活跃在乡镇街区、集市、交通要道,专门欺负老百姓、小商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典型行为:(1)强揽乡镇工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收取保护费。(2)欺压摊贩、商户,强买强卖、敲诈勒索。(3)拦路收费、扰乱交通、寻衅滋事、打架斗殴。(4)纠集闲散人员,充当“地下出警队”,威胁群众。

(三)沙霸:

盘踞在河道、湖泊、建材市场、建筑工地,靠沙子、石子牟取暴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典型行为:(1)非法盗采河沙、破坏河道、造成水土流失、威胁公共安全。(2)垄断砂石供应,强迫施工方高价买砂,不买就闹事。(3)暴力阻挠合法采砂、恶意堵路、威胁恐吓经营者。(4)抬高建材价格,增加工程建设成本。

(四)矿霸:

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破坏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及合法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典型行为:(1)无证开采、滥开滥采、非法占地、破坏山林水土资源(2)争夺矿区、暴力冲突、欺压当地群众。(3)贿赂“保护伞”、逃避监管、造成安全隐患。(4)垄断矿产运输、销售,抬高价格,牟取暴利。

(五)市霸:

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典型行为:(1)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拉客源、控制市场价格。(2)敲诈商户、收取保护费、威胁竞争对手。(3)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暴力驱赶合法经营者。(4)垄断货源、欺客宰客、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六)街霸:

活跃在夜市、商圈、车站、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欺压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典型行为:(1)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2)敲诈游客、欺负路人、强拿硬要、流氓滋扰。(3)用暴力、软暴力威胁群众,称霸一方。(4)扰乱夜市、商铺经营,影响老百姓出行安全。

二、十类新型黑恶

(一)软暴力催收:

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二)恶意索赔:

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三)舆情敲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四)务工敲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五)碰瓷敲诈:

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六)强迫消费: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七)色情敲诈:

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八)裸聊敲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九)网络套路贷: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十)网络暴力:

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0593-5634615

线上举报平台:全国扫黑除恶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信件举报地址: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9号,周宁县公安局扫黑办(刑侦大队)

举报邮箱:ndzngajs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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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周宁县公安局
本文编辑:汤烨
二审:魏知秋
三审:郑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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