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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9月18日讯(吴函晓 陈金龙 王飞远)近日,厦门市水利局联合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节约用水专项核查,对2家逾期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的计划用水单位依法立案调查。
根据《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月用水量在三千吨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工作。厦门市水利局在日常节水监管中发现2家用水单位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要求用水单位限期整改,上述单位未按期完成水平衡测试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等有关规定,厦门市水利局进行线索移送,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2家单位进行立案调查,作出1.1万元、2.1万元的罚款。这是厦门开出用水单位未依法开展水平衡测试的全省首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