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周宁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免费对外开放的公告
为充分挖掘停车资源,有效缓解居民停车难问题,根据《周宁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宁县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周效办函〔2026〕6号)要求,决定对我县有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实行工作日夜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错时开放,各停车场具体开放时段详见附件。1.工作日夜间:可停放时间为19:00—次日7:00,次日7:00前驶离。2.周末、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停放,节后首个工作日7:00前驶离。本次共开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10个,提供停车泊位324个,其中含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31个。1.本次免费开放停车场仅限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停放,大中型客车、货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禁止驶入。2.车主须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车辆信息登记(含车牌号、联系电话),按划定车位有序停放,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3.对不遵守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的车辆,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停放;对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出入口或逾期未驶离的车辆,将通过电话告知、张贴告知单等方式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在所有开放停车场的停放资格。4.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场仅提供免费停车泊位使用服务,不承担车辆剐蹭、损坏及车内财物丢失的保管责任,请车主自行锁好车辆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5.新能源汽车使用充电车位时,须遵守充电设施管理规定,充电完成后及时驶离,不得长期占用充电车位。6.如遇重大活动、应急保障、维修改造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对外开放的,管理单位将提前通过现场公告、官方媒体等渠道公开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