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会议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了实验区管委会(县政府)关于202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5年决算的决议》;听取了实验区管委会(县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要更加积极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化税源研究,强化预算约束,落实审计整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关键处;要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分析调度、项目谋划和政策运用,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奋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培塑特色文化,发展新兴运动,强化市场运作,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要着力推进乡村振兴,牢牢把握共同富裕、城乡一体、两岸融合三个方向,把乡村振兴工作谋深做实、做出特色。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实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小军,实验区人大工委(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验区监察工委,实验区人民法院,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片区(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部分全国、省、县人大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