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2026〕2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依据《旅游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发展目标、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重要要求、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实践路径,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统筹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保护与开发、国内与国际、发展与安全,着力建设更高水平文化强省,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着力推动文旅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提升文化影响力、展示福建新形象上久久为功,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提供坚实的文旅支撑。
到2030年,文化强省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文旅资源整合力、文旅市场吸引力、文旅产业竞争力、文旅对外影响力显著增强,“清新福建”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大幅提升,福建作为海丝旅游重要枢纽地的地位更加凸显,全省接待旅游总人数、游客旅游总花费均实现年均6%—7%增长,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
到2035年,八闽文化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绽放出新的时代光彩,文化旅游业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全面成型,基本建成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专栏1 福建省“十五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有关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5年 | 2030年 |
1 | 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比率 | % | 89.1 | >90 |
2 | 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 | 次 | 2.57 | >2.8 |
3 | 开展非遗工坊建设的县(市、区)占本地区县级行政区划数的比例 | % | 70 | >90 |
4 | 全省文艺院团新创和复排作品 | 个 | 105 | 〔650〕 |
5 | 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 处 | 1242 | >1320 |
6 | 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 | 家 | 56 | >60 |
7 | 文旅经济增加值 | 亿元 | 6500 | 9000左右 |
8 | 接待旅游总人数增长 | % | 10.6 | 年均6—7 |
9 | 游客旅游总花费增长 | % | 12.6 | 年均6—7 |
10 | 接待入境旅游人数增长 | % | 51.2 | 年均10—12 |
11 | 入境游客旅游花费增长 | % | 63.2 | 年均10—12 |
注:〔〕内为5年累计数
二、优化发展格局,擘画文旅深度融合新图景
紧紧围绕“提高文化影响力、展示福建新形象”的重要要求,聚焦建设更高水平文化强省、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培育文旅支柱产业,深入实施全域文旅提升战略,着力构建“两区引领、三带支撑、五圈联动”的文旅发展新格局。
(一)两区引领,培育文旅高端发展引擎
福州都市圈文旅经济创新发展区。
闽南金三角文旅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区。
(二)三带支撑,构建文旅特色发展廊道
蓝色海丝特色文化旅游带。
绿色休闲特色文化旅游带。
红色文化特色文化旅游带。
(三)五圈联动,打造世遗文旅发展集群
大武夷文化旅游圈。
泰宁丹霞文化旅游圈。
福建土楼文化旅游圈。
鼓浪屿文化旅游圈。
泉州古城文化旅游圈。

福建省“十五五”文旅发展格局图
三、繁荣艺术创作,铸就“闽派”文艺新高峰
(一)营造“闽派”文艺良好发展生态
健全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福建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承办第六届中国歌剧节等高规格全国性艺术活动,打造汇聚全国资源、展示“闽派”文化成果的重要平台。鼓励原创和复排精品剧目,持续培育登上全国舞台的精品力作,展现新时代八闽文化的气韵和风采。
(二)巩固中国戏曲文化版图“高地”
实施新时代福建戏曲“经典传承”工程,制定“一剧种一策”保护措施。加大对经典复排和抢救性记录的扶持力度,创新推动文艺与新技术、新业态、新媒体有机融合。建设福建地方戏曲资源数据库,组织出版一批“闽派”戏剧创作与研究专著。
(三)打造“闽派”文艺传世精品
实施新时代“闽派”文艺精品工程,动态建立全省艺术创作3—5年选题库。强化以“一剧之本”质量作为作品立项和投入依据,扶持创作一批现实题材、红色题材和福建独有选题作品。提高艺术创作组织化程度,深化“火花茶会”机制,鼓励各级艺术研究机构加强策划选题、剧目立项等精准指导扶持。高标准推进福建美术馆新馆建设。
(四)建强壮大文艺“闽军”人才队伍
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推动国有院团建立传统经典和优秀保留剧(节)目库。实施福建艺术人才培养“青蓝计划”,完善后备人才“订单式”培养机制。支持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谋划升格本科。
专栏2 新时代“闽派”文艺精品创作工程 |
舞台艺术和美术精品工程: 新时代福建戏曲“经典传承”工程: |
四、坚持保护第一,开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新局面
(一)夯实文物保护根基
推动修订《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实施文物保护“强基”工程,健全文物资源管理机制,建立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数据库。加强涉侨、涉台等特色文物和低级别文物保护。加强文物日常巡查与隐患排查整治,推广“文物保险+服务”模式。
(二)健全文物保护体系
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推进永定争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抓实三坊七巷、华侨教育遗产等申遗工作,积极参与万里茶道、闽浙木拱廊桥、关圣文化史迹、中国近代工业化遗产(福州船政文化史迹)等联合申遗。推进考古研究与大遗址保护,启动一批史前文明、闽台关系、海上丝绸之路等考古项目。统筹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村落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推动厦门、宁德、泰宁、建瓯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大文物本体修缮和日常维护力度,实施一批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三)加强文物活化利用
发挥“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优势,深化革命史料、革命文物研究阐释和展陈利用,开展红色文化遗存调查、认定、保护和活化等工作,打造一批兼具育人功能和旅游价值的红色旅游精品路线。加快推进福建华侨博物馆以及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扩建、华侨历史博物馆迁址新建等项目建设,推动博物馆、纪念馆提升发展,积极推出一批重点博物馆、革命旧址、纪念馆陈列展览精品。实施可移动文物“博物馆+”战略,创新推动博物馆与教育、旅游、文创等跨界融合。
专栏3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 |
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 考古研究与文明探源: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文物研究阐释与展陈创新: “文物保险+服务”模式: |
(四)推动非遗系统性保护
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评估和动态管理。推进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深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闽西)、朱子文化、妈祖文化等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动设立省级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积极培育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新场景,推进非遗传承体验场所建设,持续举办“清新福建·共享非遗”等品牌活动,推动非遗生活化、产业化、时尚化。
专栏4 非遗保护与活态传承利用行动 |
名录体系建设: 传承队伍建设: 区域性整体保护: “非遗+”融合发展: |
五、提升服务能力,构建主客共享文化新空间
(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
推动各类公共文化场馆扩面升级、统筹利用,支持各地提升一批公共文化场馆。培育一批“八闽书房”,推进“书香八闽”建设。推动构建全省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整合现有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促进各级公共文化数字平台互联互通。推动传统文化设施改造升级,探索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
(二)扩大优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以“群星奖”获奖作品为示范引领,持续打造一批群文精品力作。继续办好各类群众文化品牌活动,鼓励开展“一县一品”县域文化特色活动,深化“四季村晚”“四季村歌”等乡村群众文化活动。弘扬廉洁文化,推出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廉洁文化舞台艺术、美术展览。
(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畅通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渠道,完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持续擦亮“周末戏相逢”“百姓大舞台”等品牌,建设“清新福建”闽式喜剧坊。优化公共文化场馆错时延时开放,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水平。
(四)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优化旅游服务中心功能布局,加强旅游厕所管理。健全“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旅游咨询点”三级旅游咨询体系,不断完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持续完善文旅无障碍设施。推动新建、改扩建一批旅游停车场,鼓励打造一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专栏5 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 |
公共文化设施更新: 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 |
六、推进全域提升,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实现新突破
(一)打造标志性文化旅游产品
实施旅游景区强基焕新行动,推动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文旅地标。探索建立景区联动发展机制,构建“5+4+N”景区联动发展格局,系统打造“5+N”精品旅游线路。加快建设一批滨海旅游度假区,培育一批文旅名县强县,鼓励符合要求的街区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促进福州更好发挥旅游枢纽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动重点旅游城市厦门、特色旅游地武夷山等优化服务供给。大力发展乡村旅居新业态,培育一批乡村旅居试点县、试点村(镇),打响“闽式生活·山海旅居”公共品牌。推动有条件的乡村获评联合国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扩大“最佳旅游乡村”影响力。
专栏6 标志性文化旅游产品培育工程 |
“5+4+N”景区联动发展工程: “5+N”精品旅游线路: |
(二)提升“清新福建”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以“清新福建”品牌为统领,构建“总品牌引领、特色IP支撑、全域联动赋能”的品牌框架,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矩阵,开展“闽式生活”等创意主题营销。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中西部文旅大省的区域协作,推进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持续打响“清新福建”品牌。用好福建国际传播中心等平台,深化与海外主流社交媒体合作,构建“清新福建”全球营销体系。
专栏7 “清新福建”品牌影响力提升工程 |
品牌矩阵体系建设: “清新福建”品牌推广: |
(三)推动入境旅游提质增效
运用好委托联合国旅游组织和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开展的福建作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愿景和行动课题研究成果,实施入境旅游“一优双提升”工程,不断优化国际旅游服务体系。完善“引客入闽”机制,扎实开展重点客源国对接行动,丰富“一程多站”旅游业态。大力培育厦门、泉州等入境旅游重点城市。
(四)提升国际旅游服务接待能力
推动开通或加密更多空中直航航班和邮轮航线,优化入境旅游便利化措施,完善重点城市高铁站入境游客接驳体系,提升多语种文旅服务水平。积极引进国际高端品牌酒店,培育国际化精品民宿。
七、促进深度融合,培育文旅支柱产业新引擎
(一)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
推进文旅商体展联动,大力发展票根经济、演艺经济、赛事经济、会展经济、夜间经济。立足八闽特色资源禀赋,推动文旅与工业、农业、体育、影视、海洋、康养、低空等跨界融合,培育邮轮旅游、工业旅游、赛事旅游等新场景新业态。
(二)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支持省内文旅龙头企业做强做优,推动更多企业进入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建强文旅企业“闽军”,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文旅企业上市融资,培育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中小文旅企业。
(三)扩大文旅领域有效投资
全链条抓实项目谋划储备、开工建设、要素保障等工作,健全完善全省文旅重点项目库,力争每年实施200个以上重大文旅项目、总投资超200亿元。精准开展招商引资,持续引进一批带动性强、示范效应好的优质项目。
专栏8 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工程 |
实施重点文旅项目带动行动: 深化“百业+文旅”行动: |
(四)促进文旅消费提质增效
围绕“来福建,福气多,一路山海一路歌”主题,持续开展文旅消费促进活动。大力培育“闽式生活”文旅消费新场景,打造“福建礼物”产品体系,丰富“清新福建”文旅惠民卡产品与服务,推动“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扩容升级。
专栏9 “闽式生活”文旅消费场景提升工程 |
突出“文化味、科技感、烟火气”,持续打造“观山阅海”“茶和天下”“福见好戏”“福地美食”“非遗国潮”“古厝新宿”“闽韵福游”“绿道慢活”“福海扬帆”“福祉绵延”等十大类别场景,推动各类场景有机融入文化底蕴、数字技术与市井百态,实现业态跨界联动、资源高效整合、体验迭代升级,构建“场景+消费+服务”全链条体系,激活消费新动能。 |
八、完善治理体系,营造规范有序文旅新环境
(一)加强文旅市场监管
深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完善旅游投诉“一口受理、快速办结、先行赔付、综合治理”机制,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打响“放心游福建·满意在八闽”品牌。深化“扫黄打非”工作,加强娱乐场所、互联网文化等领域监管,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优化文旅市场环境
深化政务服务,持续做好“五级十五同”标准动态调整。依托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深入推进“扫码入企”,精心服务文旅市场主体。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旅游不文明行为治理。
(三)筑牢文旅安全防线
发挥省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厅际协作机制作用,加强风险研判与全过程管理。深化推进文旅行业平安建设,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九、加快科技赋能,催生文旅新质生产力
(一)夯实文旅数据资源
依托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构建文旅数据资源体系,完善文旅数据资源目录与标准规范。全面推进文物、非遗、旅游资源等数字化建档与动态更新,构建文旅行业主题库。建好用好省级数字文旅政务管理平台,推动省市县三级系统数据互通与服务协同。
(二)拓展数字应用新场景
深化“人工智能+”等创新应用,支持孵化一批旗舰型沉浸式数字体验、文旅行业垂直大模型和智能体等项目。加快特色文旅资源数字化,持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应用场景,推进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传承,推动旅游景区、度假区智能化改造。
(三)构建数字文旅产业生态圈
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在数字内容生产、智能技术应用、平台运营服务等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抢占文旅数据要素、数字沉浸体验等新兴市场。完善“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市场推广”成果转化机制,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
专栏10 数字文旅融合创新工程 |
数字文旅应用场景培育项目: “人工智能+文旅”发展行动: |
十、深化闽台交流,探索两岸文旅融合发展新路径
(一)加强闽台文化交流合作
加强海峡两岸题材文艺精品创作,打造一批两岸共创共演的舞台艺术精品。持续举办郑成功文化主题活动、海峡两岸(福建东山)关帝文化旅游节等活动,深化妈祖、陈靖姑等闽台民间信俗文化交流。鼓励台湾同胞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二)打造海峡两岸文旅品牌
持续承接文化和旅游部“两岸文化联谊行”“华夏文明·薪火相传”台湾青少年研学旅游交流等对台交流品牌项目。办好海峡两岸(福建)书院文化交流等品牌活动,组织开展“福建文化宝岛行”。
(三)推进两岸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持续办好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旅博会等两岸文旅产业合作活动。鼓励台湾演艺娱乐人才参与福建文化演艺产业建设,吸引台湾艺人来闽举办营业性演出,打造东南演艺经济高地和两岸流行文化中心。
专栏11 深化两岸文旅融合发展行动 |
两岸文旅交流合作品牌: 闽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两岸文化艺术交流: |
十一、拓展对外对港澳合作,展示福建文旅新形象
(一)扩大对外文旅开放合作
办好世界妈祖文化论坛、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旅游节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1届非遗大会、第六届阿拉伯艺术节等国际性文旅盛会,开展海外侨亲“欢迎回家”计划系列海外活动,积极借助中国—东盟周等国际交流活动,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文旅合作,拓展国际市场。
(二)加快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建设
深入推进闽南文化研究阐释、保护传承、品牌塑造、创新融合发展、境外交流合作、国际传播力提升等六大工程,建强省级十大举措平台,建立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重点项目库。持续举办闽南文化节、世界闽南语金曲盛典等世界性交流活动。设计“闽南文化寻根之旅”等精品线路,推出闽南家宴、闽南语教学等体验项目。
(三)加强闽港澳文旅交流
深化闽港澳文旅常态化交流,健全闽港、闽澳文旅合作机制,共同开展文旅品牌对外宣传推广。打造闽港澳跨区域旅游线路,加强三地客源互推,促进客源双向流动。
专栏12 对外对港澳文旅交流行动 |
推动文化交流互鉴: 深化旅游推广合作: |
十二、保障措施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充分发挥省文化旅游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协同推进,推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加快实施。持续改进文艺创作机制,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化文旅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文旅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探索支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建设用地政策,健全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深化政校企合作,积极推动文旅学科建设,建立多元化人才引进渠道,打造适应新时代文旅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