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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8月18日讯(记者 陈阳阳 通讯员 李斌斌)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落地,8月14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仙游县公安局、仙游生态环境局在仙游县西苑乡木兰溪源环境教育基地举办以“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为主题的全国生态日活动。

活动走进仙游木兰溪源环境教育基地,参观木兰溪治理成果展,感悟“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的木兰溪治理理念,重温二十多年全流域系统治理历程。展厅集中展示木兰溪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成效,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97.13%,源头河道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水源地水质合格率100%,牢牢守住了木兰溪源头的生态底色。生物多样性科考收获丰硕,国家一级保护物种达6种、二级保护物种66种,新发现1个福建植物新记录科,填补福建省植物区系研究关键空白。此外,红外相机多次捕捉黄腹角雉、中华穿山甲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影像,充分彰显保护区生态系统修复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搭建“天空地”一体化智慧管护平台,持续夯实管护基础;创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顺利通过省级评审,标志着生态保护工作取得关键性突破。大家切身感受木兰溪的生态蝶变,深刻领悟生态保护重在共建共治、贵在久久为功,进一步把思想共识转化为守护母亲河的行动自觉。

为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活动邀请莆田市生态环境局、仙游县公安局、仙游生态环境局业务骨干,对《生态环境法典》进行普法宣讲。现场人头攒动、气氛热烈,群众热情高涨,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袋、生态环境法典手册、环保手册等宣传物料。围绕垃圾分类、节水节电、水污染防治等知识点展开讲解,结合身边典型案例,把法条知识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生活常识。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参与生态建设的热情,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走深走实。

在做好阵地宣传的同时,宣传队伍还深入周边村落开展入户宣传,把法治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切实提升全社会生态法治素养和绿色环保意识,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生态法治思想。

此次全国生态日活动的成功举办,充分展示了莆田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成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入脑入心,进一步激发了全市人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莆田”绿色底色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