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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公司偷排污水被罚32.8 万,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2026-08-15 10:42 漳州生态环境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开展南靖安后断面水质异常溯源排查整治行动。行动中查实福建某食品公司存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作出32.8万元的行政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被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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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执法人员依法对福建某食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核查期间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处于运行状态,污水排放口正在排放生产废水。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收集池边上有一条西北至东南走向的水泥制生产废水收集沟。该收集沟内有部分生产废水从缝隙渗漏至该公司厂区北侧围墙下排水沟出口排入邻近厂房的河道内。该渗漏部分的废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最终流入龙山溪。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污水排放口、厂区北侧围墙下排水沟出口、水泥制生产废水收集沟内各采集生产废水一瓶。该公司负责人配合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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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生产废水渗漏

 

南靖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以及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202641日经集体讨论研究,依法对该公司作出32.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主要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常态化开展管网排查、突击检查,重点排查隐蔽排污口,雨污混流等,细化日常监管服务,变事后处罚事前帮扶,定期开展环保普法、技术指导,督促企业补齐治污短板,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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