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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6-08-13 21:01 三明警方

三明市公安局

关于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在依法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网络空间清朗环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十类新型和“六霸”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十类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与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六霸”线索

1.村霸:主要在农村地区活动,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村里,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非法骗取国家项目资金或集体土地资源,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2.乡霸:在乡镇为非作歹、操控地方事务、垄断乡镇工程项目、控制乡镇公共资源;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3.沙霸:在建筑用沙、石料市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砂石供应,哄抬价格,强买强卖,煽动闹事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4.矿霸:在矿产等自然领域,纠结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以暴力手段强占资源,垄断矿产市场,实施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征地强拆、强揽工程、煽动闹事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5.街霸:在城镇街道、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伙,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暴力讨债、操控“黄赌毒”、强收保护费、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6.市霸: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物流园区等重点行业或区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垄断经营、打压竞争对手、操控行业经营、非法讨债及收取保护费、进场费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三)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线索

1.重点征集黑恶势力、社会闲散人员胁迫、利诱、唆使、招揽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帮凶讨债、网络违法等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2.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特点实施非法牟利行为,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破坏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操控、裹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

(四)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涉枪涉爆、网赌电诈和“黄赌毒”、环食药、盗抢骗等与黑恶合流犯罪,以及境内外黑恶组织勾连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信函、当面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可包括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等有关证据材料;

(二)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方式

(一)线上举报:通过网上搜索“12337”,进入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按网站指引提交举报信息。

(二)线下举报:

1.三明市公安局

①电话举报:直接拨打110报警热线或拨打 0598-8225599(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值班电话);

②信函举报:三明市三元区杜鹃新村1幢,三明市公安局扫黑办,邮政编码:365000;

③当面举报: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明市三元区杜鹃新村1幢)。

2.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
      ①电话举报:0598-8393110;

②信函举报:三元区工业南路166号,三元刑侦大队,邮政编码:365000。

3.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

①电话举报:0598-5822175;

②信函举报:沙县区金沙西路66号,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刑侦大队(扫黑办),邮政编码:365050。

4.永安市公安局

①电话举报:0598-3633148;

②信函举报:永安市燕南燕江南路226号,永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邮政编码:366000。

5.尤溪县公安局

①电话举报:13860597259;

②信函举报:尤溪县环城路37号,尤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政编码:365100。

6.大田县公安局

①电话举报:0598-7265036;

②信函举报:大田县均溪镇白岩山北路5-3号,大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政编码:366100。

7.明溪县公安局

①电话举报:0598-2819033;

②信函举报: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1201号,明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政编码:365200。

8.将乐县公安局

①电话举报:0598-2323237;

②信函举报: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81号,将乐县公安局侦查中心,邮政编码:353300。

9.清流县公安局

①电话举报:0598-5322551;

②信函举报: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269号,清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政编码:365300。

10.宁化县公安局

①电话举报:0598-6832149;

②信函举报:宁化县长征大道56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政编码:365400。

11.建宁县公安局

①电话举报:0598-3987062;

②信函举报: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17号,建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政编码:354500。

12.泰宁县公安局

①电话举报:0598-7835179;

②信函举报: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31号,泰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政编码:354400。

特此通告。

三明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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