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7日讯 7月27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挂职期满 决定接受孙立勋辞去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变动 决定接受王德礼辞去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需要 决定任命黄宁宇为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决定免去陈孟亮的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 任命李强为明溪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代理明溪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魏志春为明溪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吴毅辉为明溪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明溪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林黎清的明溪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因工作变动 决定接受黄日福辞去明溪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