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4日讯 日前,三明市建宁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建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样生等同志辞去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22日建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李样生、叶少春辞去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建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6年7月22日建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汉斌为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柯国华为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建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祝俊元辞去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22日建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接受祝俊元辞去建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