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办公布
2025年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
正向激励奖励情况
10县(区)分别获得
100万元资金奖励
永春县、晋江市
浦城县、建瓯市
连城县、永定区
福清市、连江县
龙文区、龙海区
按照《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和2025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现对获得“2025年全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设区市”的泉州、南平、龙岩、福州、漳州等市给予表扬;对获得“2025年全省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奖励县(区)”的永春县、晋江市、浦城县、建瓯市、连城县、永定区、福清市、连江县、龙文区、龙海区分别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希望受到激励奖励的地区珍惜荣誉,继续发挥示范作用,再接再厉,为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