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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法官!城厢这个解纷组合很给力
2026-07-02 15:15 福建日报客户端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7月2日讯(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曾可嘉)“小区公共设施维修滞后、物业服务不到位,凭啥要我们缴纳物业费”“业主长期欠费,物业日常工作陷入困境,我们实属无奈才起诉维权”……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法官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两起物业欠费积案,让多年民生矛盾在法理情理交融中顺利化解。



       因对小区保洁、设施维保等服务不满,黄先生和叶先生两位业主多年未缴纳物业费及水电公摊,累计欠费31635元。小区物业公司多次上门沟通、电话催告、张贴缴费通知,均未能化解分歧。6月5日,在协商无果后,物业公司向城厢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追讨欠款。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纠纷案件涉案标的虽小,却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即便物业公司追回欠款,业主积怨难以消解,很可能引发持续拒缴、反复投诉等问题,加剧双方对立,影响小区的和谐安宁。当下,物业纠纷的化解已逐渐成为人民法院积极关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


       今年6月,城厢法院出台《关于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调解执行工作暂行办法》,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代表委员深度参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赡养抚养、劳动争议、物业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活联系紧密、易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案件的调解工作,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睦邻,彰显司法温度与履职担当。


       结合刚出台的调解新机制,城厢法院决定邀请两位熟悉基层社情民意的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调解,借助社会力量合力化解矛盾。其中,区人大代表李建生,为该小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书记,深耕社区治理、熟稔民情;区政协委员郑锐为司法鉴定人员,具有专业知识,且贴近基层、善于疏导民意。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何冠荔厘清当事双方权责,细致释明拖欠物业费的违约责任与诉讼成本,以刚性法律划定是非边界。“法律既保护业主享受合格物业服务的权利,也明确按时缴费是每位业主的法定义务,单方面消极对抗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她说。


       其间,参与调解的代表、委员同步开展柔性疏导,精准化解双方心结。李建生拉着两位业主细细沟通:“你们反映的保洁不及时、设施维修慢等问题,都是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我们完全理解,也认可你们的合理诉求。”随后他又温和劝导道,小区日常运维、设备养护都依靠物业费维系,长期欠费只会让物业服务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影响的是全体业主的居住权益。


       “物业服务不到位是矛盾的根源之一,企业要正视问题,不能只追收费、不重服务。”针对业主反馈的物业服务短板问题,郑锐现场提出开通业主诉求反馈渠道、常态化开展公共设施检修等具体建议,督促物业公司主动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质效。“我们虚心接受意见,后续会逐项整改落实,优化物业服务,主动对接业主诉求。“物业公司代表吴冰冰当场表态。



       在法官和代表、委员的多方协同调解下,当事双方紧绷的情绪逐步放松,彻底摒弃了针锋相对的对峙心态。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两名业主分期全额结清欠费,若任意一期逾期未付,物业公司可就剩余欠款申请强制执行;为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物业公司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双方当场签字确认,积压多年的纠纷圆满化解。


       “之前一直憋着怨气,没人好好沟通,这次有代表、委员帮忙调解,道理讲得透、难处有人听,我们心里彻底通畅了。”业主黄先生由衷说道。



      “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司法案件调解,是城厢区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基层矛盾化解的创新举措,有效将民生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城厢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规范代表委员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工作流程,发挥代表委员桥梁纽带作用,以法理守公正、以温情暖民心,持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以多元共治守护基层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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