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6月28日讯(记者 傅韬旭 通讯员 郑羽 陆艳梅 方颖媛 )6月27日,在《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第四届中国双碳法治论坛在厦门大学举办。本次论坛由厦门大学、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主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等国家机关,厦门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北京绿色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等碳排放权交易所和企事业单位等实务部门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和实务人员齐聚鹭岛,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双碳法治体系完善”为主题,共话碳达峰碳中和法治保障新路径。
厦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吴超鹏,湖北宏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鑫,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视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
吴超鹏介绍了厦大法学百年办学积淀,学院拥有雄厚师资、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等高端智库,与全球多所高校建立合作,2025年学院加入构建中国气候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联盟。他在发言中指出,当前我国处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关键阶段,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实施意义重大,希望以论坛为契机,联合各界专家完善双碳法治体系,助力生态环境法典落地。

厦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吴超鹏

湖北宏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鑫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游劝荣
会议一致认为,《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与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为“双碳”目标的制度化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全球气候治理深刻演变,国内碳市场扩围提速,涉碳司法案例持续积累,双碳法治建设面临理论创新与制度建构的双重紧迫任务。要深入把握《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的制度安排,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立法与执法体系建设,完善涉碳纠纷司法裁判规则,深化气候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以更加完善的双碳法治体系保障“双碳”目标如期实现。
开幕式上举行了《中国双碳法治发展报告(2025-2026)》发布式。《报告》系统梳理了我国双碳法治建设的最新进展与典型成果,是双碳法学领域的重要年度学术成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院长张宝作了“2025-2026年度中国双碳法治的新进展”主旨说明,全面呈现了双碳法治领域的理论研究前沿与实践探索动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高利红主持专题报告环节。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讲席教授戴民汉,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孙茜分别以《碳中和愿景下的可持续蓝色经济》《从确权登记到司法协同:碳资产流转的市场功能与涉碳纠纷化解新路径》为题作专题报告。戴民汉院士从科学视角深入阐释了海洋生态系统在实现碳中和目标中的战略地位及蓝色碳汇的法治支撑路径;孙茜法官系统梳理了涉碳纠纷司法审理的现实困境,提出构建“行政确权—市场交易—司法协同”涉碳纠纷化解新机制。
主题沙龙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柯坚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南强重点岗位教授、博导徐国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吴良志,中碳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汪令新,复旦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传轩,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张璐,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超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双碳法治体系完善”主题分别作交流发言,从法典实施机制、碳市场司法保障、碳登记法律规制、气候变化法律适用等多维视角深入探讨了双碳法治体系的规范构造与制度完善路径。
下午,论坛开展两个平行分论坛,五十余位专家学者、实务人员及碳市场业界代表分别围绕“法典时代的双碳法治建设”“碳市场建设的法治保障”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论坛期间还举行了优秀论文颁奖仪式,这已是主办方第四次将“零碳会议”从理念转化为行动,充分彰显了双碳法治论坛的示范担当。
据悉,中国双碳法治论坛由双碳法治研究基地发起,已连续四届举办,是我国双碳法治研究领域最具影响力的高层次学术交流平台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