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4日讯(通讯员 徐楷翔)为有效从源头防范招投标各类违规行为,建宁县近日修订出台《建宁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制度化、全链条监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为,着力构建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县域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建宁县坚持“开门立规、集思广益”,《办法》出台前,先后3轮面向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并组织2次专题座谈研讨,充分吸纳各方建议,确保制度设计科学可行、贴合实际。 《办法》对标上位法规,细化管理流程,从三方面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一是明晰招标管理要求,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全流程操作;二是严明招标纪律,明确项目特殊性及类似业绩要求的相关程序要求,坚决杜绝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三是落实插手干预登记报告制度,建立“说情打招呼”登记备案与违规追责机制,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制度闭环。 制度生命力在于执行。今年以来,全县已有9宗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对照《办法》完成全面排查,涉及交易金额4435万元。通过常态化制度约束,有效防范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规行为,市场公平秩序得到切实维护。 建宁县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健全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常态化、长效化,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