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3日讯 6月22日,建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经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汤鸿苗的辞呈》《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任职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县长伍小兰的辞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决定徐婷代理建宁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议案》。 建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汤鸿苗辞去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22日建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汤鸿苗辞去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建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任命徐婷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2026年6月22日建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县长伍小兰的提请,建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徐婷为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张瑾为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建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伍小兰辞去建宁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22日建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鉴于工作岗位变动,决定接受伍小兰辞去建宁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并报建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建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徐婷代理建宁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22日建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经建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建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婷代理建宁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