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4月28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省创新研究院党委开展巡视,并于2025年8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规定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院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院党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周密部署、系统推进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一是迅速响应,提升政治站位。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召开党委专题会通报反馈意见、研究整改任务分工,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逐一表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二是健全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督办,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逐级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三是科学谋划,明确整改措施。对照反馈意见逐条剖析,充分吸收上级部门指导意见,制定印发巡视整改方案及两个专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阶段安排和时间节点,为有序推进整改提供清晰指引。四是强化跟踪,着力破解难题。建立巡视整改专题会议机制,每月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重点研究分析整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协调资源、加强统筹,推动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程靠前指挥、一线督办,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一是率先垂范,迅速动员部署。巡视反馈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带头学习领会反馈意见,主持研究整改方案,主动认领重点难点问题,并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统筹,压实责任链条。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听取汇报、协调难点、堵点问题,对整改进展缓慢事项亲自督办、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三是聚焦重点,推动深改实改。紧盯反馈意见,指导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支持院纪委依规开展核查问责,坚持以改促建、以改促治,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发展大局的实际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方面
1.强化政治引领,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环境。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及对科技创新工作作出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2023年制定的举措进行全面评估,动态调整更新形成新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完善《福建省创新研究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明确督查督办的对象、内容、流程及反馈和纠偏机制。2025年完成新增入库“创研系”企业15家,扎实推进《省创新研究院关于推进深化改革的工作计划》未尽事宜。
2.构建对接平台,积极开展市场化服务。中科中心制定印发《关于打造特色“中科系”成果转化对接平台的实施方案》,建立以中科院成果对接会、企业中科院专场调研行、中科院专家企业座谈会等为主要形式的常态化对接机制,积极推动中科院各研究所与在闽企业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与项目落地。中科中心通过项目申报辅导、企业资质申报辅导、技术咨询服务等方式开展市场化服务;两创院突出“军转民、民参军”特色优势,创新推出“两创产业服务包”等举措,带动区域产业提质增量。
3.积极推动实质化运作。报送2026年度福建省创新研究院创新专项业务费需求清单。同时持续推进若干措施制定出台。省创研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积极拓展业务渠道,围绕医疗器械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开展合作,收集梳理医院临床研究成果并有序推进与企业对接;会同省内高校,联合组建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开展临床成果转化工作;结合地方产业布局,积极招引省外优质生物医药细分领域龙头企业落地布局;为地方政府单位提供产业规划、项目验收等专项服务。
4.坚持定期走访,面对面对接解决企业难题。协助并指导“创研系”企业完成省科技厅院省合作项目申报1项、申报省科技厅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1项,推荐“创研系”企业参与“雏鹰计划”人才选拔。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与“创研系”企业的联系,从项目申报、政策解读等方面提供服务。
5.积极推动改革发展专班设立。对接发改、工信、科技、财政等部门,汇总形成专班成员及联络员名单,围绕任务分工方案中明确拟完成的工作事项及拟委托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开展梳理与对接。细化省创研院承担任务并纳入院2025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持续以“产研融合”科技成果对接活动为抓手,紧密围绕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省内高校院所之间的协作联动。2025年累计举办“产研融合”科技成果对接活动13场,累计吸引2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对接洽谈,汇集可转化科技成果50余项,实现签约项目20余项,有效构建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高效对接的桥梁与平台。
(二)“实施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方面
6.加快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线上平台方面,省科技厅已立项;线下平台方面,已完成立项评审工作,下一步报省财政厅开展平台建设的财政审核。由转化中心牵头,已筛选和储备5家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匹配的服务机构集聚入驻。另外,新增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
7.集聚各类创新资源,推进“院室一体”常态化机制。一是制定印发《福建省创新研究院关于省创新实验室公共编制池使用细则(试行)》,为实验室引才用才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增补为省创新实验室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成为闽都、嘉庚、翔安、鹭江等4家省创新实验室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参与审议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重大任务目标及年度执行情况监督等工作,有力提升在省级创新平台建设中的参与度。三是配合完成首批4家省创新实验室的考核验收工作,推动实验室规范运行与持续发展。密切跟进服务实验室科研成果转化,已累计收集和发布创新成果百余项。四是牵头设立福建省科技创新促进会,会员单位涵盖创新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企业等创新主体,初步构建起常态化交流与协同创新网络。同时,成功举办“新程起航·创新聚力”主题活动,发布《福建省创新实验室项目成果汇编手册(2025年)》并路演推介重点项目成果,促成一批合作项目现场签约。
8.发挥本土渠道与资源协调优势,深度参与新能源科研机构在闽落地全过程,在战略对接、需求匹配、场景拓展等方面提供系统性支撑。该机构将为我省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低碳体系提供战略支撑,牵引新能源技术应用、智能装备等上下游产业集聚,推动省内科研力量参与研发任务。后续,我院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协同创新等方面链接创新资源、搭建合作平台,持续为我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同时,我院正围绕数字经济、海洋高新、绿色发展、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按照“多元探索、及早谋划、服务先行”的思路,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合力推动布局建设更多创新平台。
(三)“统筹创新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风险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方面
9.坚持底线思维,强化保密安全意识。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培训,认真开展保密自查,进一步提升全院干部职工的保密安全意识和实操能力。
10.强化内控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2025年度已接受审计检查的实际情况,2026年已对院属单位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11.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研究部署,开展专题学习,定期组织专题培训,确保责任落实。
12.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全面加强对院官方网站的管理与内容建设,已完成官网改版升级,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网站服务功能与展示效果。
(四)“履行‘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方面
1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召开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结合院党委与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工作要求,聚焦重点岗位、关键领域,排查梳理廉洁风险,研究下一步工作方向,持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4.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院党委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对各位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处级以上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其他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分别对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廉政谈话,推动作风建设层层传导、落细落实。
15.强化制度执行。制定印发《省创新研究院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并按时报送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16.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与院纪委切实增强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坚持关口前移,聚焦重点环节与潜在风险,对三个事项开展专项核查。通过深入调查,形成专项核查报告,并对三个事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17.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已进一步对2023年未落实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履行审批手续的相关干部给予诫勉处理,同时要求我院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做好审批管理,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18.设立院纪检监督部,由院纪委书记主管,作为院纪委的日常工作执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助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监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等工作。根据我院开展工作和部门设置实际情况,新设立的纪检监督部与党群工作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其所需人员编制在条件成熟时从我院人员编制中统筹调剂。
19.完善制度管理。修订完善《福建省创新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验收流程,有效堵塞制度漏洞。已完成相关项目专项核查,形成专项核查报告,两位责任人在院党委专题会议上作检讨。
20.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已制定印发《福建省创新研究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健全完善涵盖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金管理等财务制度。进一步细化财务管理流程和内部管理规范,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有关规定,加强资产盘点、处置等工作。下一步,我院将秉着厉行节约、缩减行政开支的精神,在保运转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创新专项业务费。
21.开展项目专项核查。形成专项核查报告,两位责任人在院党委专题会上作检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公开通报批评。通过严肃问责,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形成了有力震慑。
22.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严格按照《福建省创新研究院院属登记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实施方案(暂行)》,已完成院属登记类事业单位2025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转化中心已结合机构改革及业务整合实际情况,制定印发新的《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廉政风险排查清单》。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方面
23.完成“十四五”发展规划终期评估与结项工作。组织专家团队对“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论证评估,提出论证意见,为未来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和决策依据。目前,《省创新研究院“十四五”规划实施终期总结报告》已通过专家认证并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作结项处理。
24.规范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中共福建省创新研究院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中共福建省创新研究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及《福建省创新研究院工作规则(试行)》。强化制度执行,对上会议题实行前置审核,清晰界定院党委会与院长办公会的决策权限与议事范围,确保两类会议权责分明、运行规范。
25.持续与省委编办就编制使用做好沟通对接。同时,全面摸排全院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对现有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进一步加强干部梯次培养,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通过对相对成熟、有培养潜力的年轻干部赋能搭台、交流轮岗、压担成长等具体措施,努力建设一支适应事业发展需要、质量优良、梯次合理的干部队伍。
26.加强人才队伍储备。根据《福建省创新研究院干部队伍现状分析报告》,初步制定遴选方案,待与编办确定编制使用情况后实施,补充一批专业人员。同时,已制定培训方案,结合全省技术经纪人培训,组织全院干部参与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科技创新相关专业素养。
27.规范党员干部档案管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项工作,对全院党员干部档案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28.抓实党建工作。制定印发院党建“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履职规范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制定印发创建“聚新·聚心”党建工作品牌实施方案,各支部(总支)已围绕品牌内涵,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有序推进党建品牌建设。“两委”选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9.加强党建督导。对各支部(总支)落实“三会一课”、开展学习教育、学习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工作检查台账,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督查督办通报内容,推动检查监督常态化。组织开展党务干部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各支部(总支)围绕“聚新·聚心”党建工作品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持续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有序推动党建品牌建设。
30.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各基层党组织已完成202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结果经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优秀”等次党员评选严格按规定比例执行。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各支部(总支)已组织党员集中观看教育片《最后一笔党费》,常态化做好党费收缴提醒督促工作,各支部(总支)党员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三、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院党委将坚决扛起省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常态长效。
一是在巩固整改成果上下深功夫。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建立成果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半年组织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制度执行、流程规范、风险管控等落实情况。对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适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在推进未完成任务上下实功夫。对于因资金未到位、编制未放开、配套政策尚未出台等客观因素影响的整改事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阶段性目标、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一方面主动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等部门的汇报协调沟通,及时反映实际困难,争取理解支持;另一方面在现有政策框架内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努力突破瓶颈制约。
三是在强化督查问责上下硬功夫。院党委将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事项进行重点督办。对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的现象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258222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611号。
中共福建省创新研究院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