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2025年5月15日至6月22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省地质局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5年8月1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规定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将其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成立了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结合地勘系统机构改革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台账式推进,确保整改责任到岗到人。针对中期督导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坚持以整改结果为导向,举一反三,整改办逐条研提优化建议,推动各项整改措施更好落地见效。
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把关整改方案,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民主生活会、专题推进会等系列会议,牵头负责75.8%的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个亲自”要求,每月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商会议,逐项分析整改进度,协调解决跨部门协作难题,带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和行动落实。组织开展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精神系列学习活动,进一步为加强找矿攻坚明确了方向、增强了动力。积极参与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组织参与“一规划一方案”,并将相关战略性矿产找矿纳入其中统筹部署。举办战略性矿产找矿突破专题培训班,提升找矿突破专业能力。
2.着力提升地质找矿成效。有针对性开展专题培训,深化锰矿和高纯石英找矿认识、梳理方向思路。优选成矿区划与靶区,推荐若干高纯石英找矿项目立项纳入省专项项目库。多渠道争取锰矿等矿种找矿项目,实现找矿新突破。
3.扎实推进台海地质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谋划推进台湾海峡地质调查工作,与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会商,确定实施台湾海峡地质调查项目,较巡视前项目数量和经费明显增加。
4.积极推动两岸地学交流。组建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台湾海峡地质研究室,承办“2025台海通道研究专家学者福建行”活动,邀请两岸专家学者围绕有关地质问题开展交流;联合中国地质学会等部门举办“华夏地块构造属性及其地质演化”主题研讨会,分享台湾海峡地质构造最新研究成果。
5.完善地质文化建设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地质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局机关带头加强机关地质文化建设,同省属文化企业合作,打造智慧融媒体宣传阵地,制作并及时展播地质行业和全局工作动态宣传内容。督导局系统各单位加强一线新闻采写与宣传,在局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发布相关新闻报道80余篇。
6.加强地质文化思想引导。组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三光荣”精神学习研讨38次,邀请专家授课1次;实地调研6家地勘单位,收集书面调研材料19份,形成调研报告,提出“系统构建新时代地勘文化”举措,推动全面树立“公益为先、担当为要”的价值导向。
7.完善人才留用机制。开展“践行回信嘱托、传承三光荣精神”主题党课,强化职工职业认同感。完善人才激励保障制度,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在职称评聘、绩效分配等方面向野外一线倾斜。同时加强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搭建成长成才平台,落实福利制度,保障合法权益,增强一线职工获得感与归属感。
8.完善野外人才支撑。结合机构改革缩减机关编制,引导年轻干部投身野外工作。积极做好人才招聘引进政策争取,指导局属单位制定近3年招聘计划。调研年轻干部使用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优先使用基层一线优秀年轻干部,在岗位聘任、绩效工资等方面向野外倾斜,吸引更多编内年轻干部投身野外地质工作。
9.提升地质主业营收占比。修订《局所属地勘单位2025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地质主业考核权重明显提升,对地质主业营收占比提升的单位予以加分奖励。优化产业结构,拓展主业业务,提高矿产地质类和测绘遥感类营收占全局营收比重。结合机构改革,计划将非主业企业划转至新组建的企业集团,事业发展格局中地质主业占比将极大提高。巡视整改启动后,积极推进企业集团组建,形成并呈报企业集团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
10.推动地勘单位提升主业优势。指导省闽北地质大队制定省南平地质大队组建工作方案,突出地质主责主业定位,适时剥离非主业企业,主动融入南平市发展大局,强化地质主业优势,重点推进地质找矿、地灾防治技术支撑等工作,着力提升主业收入占比。
(二)推进地勘系统机构改革乏力方面
11.加强机构改革宣贯工作。2025年7月、2026年1月分别召开全局机构改革推进会和干部会议,回顾总结改革进展,凝聚改革思想共识,部署改革推进,有力明确了方向和任务。日常工作中,按季度召开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形成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宣传贯彻阶段性任务。同时全局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党组(党委)会及扩大会、办公会、专题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向干部职工通报改革进展,巡视以来共组织各类宣贯会议89场次。
12.开展局院融合共建活动。制定《关于加强地质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地质文化凝聚共识、增进合力。加强活动促融,局机关党委带头组织开展联合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联学共建、公益献爱心等思想文化共建活动8场,举办省地质勘查行业地质调查员(矿产地质方向)职业技能竞赛和局系统职工体育赛事,在加强文化交流和活动互动中促进思想融合和情感联结。
13.落实风险评估措施任务。制定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台账清单,明确30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间,区分难易程度分类推进,目前已完成17项,13项结合机构改革进度持续沟通推进。局系统各单位对风险进行再评估,制定务实防范化解措施,确保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
14.强化改革过渡期管理。成立企业集团和局、院所属事业单位筹备组,明确改革过渡期运行规则,确保“工作不断、资产安全、人心不散、运行不乱”。全力协调相关部门,结合新组建单位实际选优配强领导班子,2025年12月,12家新组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配备到位。
15.多措并举破解改革难题。推进局系统各单位重新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并得到省直主管部门总体支持,制定《关于局系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组织各单位拟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保在职人员工资待遇逐步融合衔接。局党组研究提出涉企改革人员关键政策建议,得到较为明确的支持。结合机构改革推进,各单位均在组建方案中明确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差异问题解决办法。全局资产清产核资于2025年底完成。梳理核查铅锌探矿权,成立局与局属单位两级工作组,将“解冻”纳入局“十五五”发展规划,对接属地自然资源部门依规推进处置工作。
(三)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我省地质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16.修订地质工作考核内容。新增“地矿主业拓展”考核项,激发拓展主业积极性。引导地勘单位参与财政、国企及市场化招标,扩大业务来源。
17.积极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产业转型发展专题调研,走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编制调研报告,将产业转型纳入局“十五五”发展规划。加快高端专业设备采购与应用,首批无人机、无人测量船等设备已投入使用,为全省地灾调查、水资源调查等公益地质项目提供有力支撑。
18.成立“AI+地质创新中心”。组建博士团队攻关高位远程、隐蔽型地灾识别难题,完成自动化识别项目,取得“一种群发性浅层土质滑坡灾害风险区自动化识别方法”发明专利。构建高精度模型,实现地灾隐患早期自动识别,成果应用于县级地灾更新调查,有效提升隐患识别与风险防控能力。
19.组建海洋(海岛)地质大队。2025年7月成立筹备组,12月配备领导班子,主持行政工作的负责人具有海洋地质专业背景。组织专班开展组建工作,待绩效工资等手续办结再调配充实队伍。印发加强年轻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有序推进专业人才引进。
20.提高海洋地质工作能级。加强有关政策学习,对接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推动若干海洋地质工作初步纳入省“十五五”海上福建建设专项规划。部分项目纳入2026年省级资金安排。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新承接海洋地质项目较巡视前项目数量明显增加。
21.加强科技创新部署投入。组织多次专题学习,将地质科技创新纳入局“十五五”发展规划,明确创新方向与投入保障。积极对接省科技厅等部门,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成功申报科技项目11项。2025年自筹经费开展科技攻关。
22.完善科技创新考核机制。建立量化加减分指标。制定《关于加强地质科技创新成果管理的意见》,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及转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推动形成系统化的激励体系。
23.积极申报高水平科研项目。加强地质资料二次开发,建立涵盖9大专业、67个项目的科研储备库。全年成功申报国家级项目2个、省部级6个、市厅级10个。成功联合申报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推动省部级科创平台成功申报科研项目5个。
24.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系统梳理评估2020年以来发明专利应用前景,深化产学研合作。在废弃矿坑生态处置等多个领域实现专利转化,累计创效超530万元。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欠缺方面
25.完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修订《地质资料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涉密地质资料的保密要求,规范涉密资料借阅、使用流程和管理责任。组织全局开展专项自查,对实地抽查局和6家局属单位资料室中发现的问题给予通报,督促整改。
26.加强保密场所自查自纠。指导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制定保密室使用管理规定,督导保密场所完成整改,经实地检查符合涉密场所、保密要害部位相关规定。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自查,全面掌握各单位保密要害部位管理情况,堵塞管理漏洞。
27.完善保密工作机制。印发《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提出36条保密管理要求。指导各单位、各处室开展保密工作全面自查,实地检查5家单位,对3家单位开展“回头看”,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28.加强局属单位保密管理。指导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开展社交媒体泄密自查,重点检查微信等软件在外网计算机的使用情况。通过办公大楼LED屏幕播放保密公益宣传片、更新电子墙报加强宣传。组织院领导、涉密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保密教育培训134人,提升全员保密意识。
29.完善钻探项目安全管理机制。督导建立健全钻探项目劳务分包准入、黑名单管理及安全管理协议审核备案制度。开发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所有钻探项目线上实时报备与审核。将协议报备情况纳入年度检查重点,2025年三季度以来抽查10家单位。
30.加强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将安全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局“十五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指导各单位结合机构改革实际,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现每个单位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与职业资格持有比例,巡视以来举办、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班42期。
3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宣传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着力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质效,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和“双审制”,切实把好政治关和内容关。
32.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印发《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局系统各单位修订完善舆情处置机制,20家单位已制定预案。
33.加强网站建设运维。完成福建省地质局网站集群建设采购,官网于2026年1月26日运行,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原省煤田地质局)网站并入集群维护,注销2家问题官网。举一反三自查,发现并修复1个漏洞。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实方面
34.着力提升谈心谈话工作实效。修订《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办法》,规范谈心谈话要求。巡视以来,局党组书记和其他局领导按要求开展的各类谈话,无内容雷同情况。
35.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制定主体责任检查细化表,由分管局领导带队检查相关5家单位,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问题整改。
36.夯实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修订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权重,增加3种降档情形,细化6种惩戒档次。召开全省地质系统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件,指导案发单位以案促改促治。
37.加强局属单位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关于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促进地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转规范、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开展3份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回头看”,排查风险问题14个、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8项,发现问题10个,提出整改建议12条。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会商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38.严格纪检队伍干部配备。2025年11月省委任命纪检组组长,主持全局纪检工作。局纪检室新任命主任长期从事纪检工作,副主任长期从事财审工作,配备的7人中5人有财审背景或经验。局系统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少于4人,多数有相关经历或专业背景。举办业务培训班1期、季度讲堂2期,送外培训锻炼14人。
39.增强纪检干部专业能力。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将个别不胜任的纪委书记调离岗位,新任命具有党务和纪检工作经验的纪委书记,按要求交流调整个别单位纪委书记,个别长期在本单位工作成长问题已整改到位。5家未配备纪委书记的单位已于2026年5月29日前全部配备到位。
40.强化纪检干部日常管理。巡视期间将受处分干部调出原单位,调离纪检干部队伍,在系统内通报处分决定。组织纪检干部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通报违规放贷等典型案例。印发负面清单、案例汇编、警示材料等,增强纪律意识。
41.打造部门联动监督队伍。印发《局系统纪检部门片区协作工作办法(试行)》,整合监督力量,发挥纪检、财务、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监督合力,对梳理发现的轻微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42.强化执纪问责震慑作用。支持纪检部门赴4地司法机关开展调证,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
43.提升发现处置问题能力。梳理分析近几年监督检查资料,印发《局党组纪检组联系地勘单位纪检工作指引》,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提升能力素质。
44.加强项目合规经营管理指引。制定《项目合规经营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单位修订相关制度。梳理近几年审计发现问题,形成经营性廉政风险清单。
45.扎实推进项目管理监督。制定加强项目经营管理和监督工作方案,指导局系统各单位按分工和时间节点落实任务,开展项目效益专项审计,实地核查疑似违规项目。
46.加强地质技术服务专项监督。进一步健全公益性地质项目和商业性技术服务项目差异化监管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地质技术服务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相关单位修订制度。与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召开防范地质技术服务廉政风险纪检监察建议专题会商会,制定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成立4个督查指导组检查19家单位,印发督查指导工作通报,推动地质技术服务项目廉洁高效实施。
47.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将其纳入政治任务清单。紧盯重要时点加强监督,印发《局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案例汇编》,指导完善制度56项。
48.及时修订绩效考核办法。将年度重点工作纳入量化考核,单列“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条款,细化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加减分事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49.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开展车辆管理自查,局机关及局系统各单位完成制度修订。对公车私用等问题重点检查,印发通报指导整改。
(六)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方面
50.加强中长期战略谋划。紧盯省自然资源厅“十五五”发展规划地质相关目标要求,已完成局“十五五”发展规划大纲编写,拟于今年7月完成编制。举办经济管理培训班;完成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调研,形成报告。积极拓展一批省外、境外项目。
51.进一步加强地质改革发展长远规划。巡视以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改革发展议题20个,聚焦机构改革等重点任务,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52.修订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按“三定”规定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报省委办公厅法规局备案。开展制度性文件“立改废”,局机关完成31项制度制修订、废止4份文件,局属各单位完成69项制度制修订。
53.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力度。指导局属各单位依法依规核销应收账款损失,约谈4家余额较大单位。加大审计力度,重点审查账龄三年以上账款回收情况。
54.分类分阶段处置对外投资企业。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对外投资企业较巡视前注销11家。分类分阶段处置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化解。
55.健全完善非编人员管理制度。制定《非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局统筹管理审核,用人单位负责使用计划申报、招聘实施等工作,二级部门不得擅自招聘。指导局属各单位修订相关制度。督促问题较突出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明确下步改进方向。
56.严格干部使用管理。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干部使用有关规定学习23场次。对2022年1月至2025年9月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处分执行情况自查,督促问题整改,未再发现违规“带病”使用情况。
57.严格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制度21场次。对个别与近亲属同单位任职的党委、纪委书记调整工作单位或岗位,并开展提醒谈话。
58.健全非编人员管理办法。制定《非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招聘程序,建立差额招聘机制,控制队伍规模。指导局属各单位相应制定制度,促进非编人员招聘公开、公平、公正。
59.推动干部调配管理规范化建设。印发《局系统人员调配工作指南》,明确干部调配审批范围、工作要求、程序及纪律。督促个别局属单位党委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
60.健全完善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制度。制定《干部兼职管理规定(试行)》,完善企业兼职和社会团体兼职审批材料。各单位组织学习21场次,自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61.加强野外一线党员教育管理。制定《局领导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和《关于加强野外党员教育管理指导意见》,巡视以来实地指导2次。将野外一线党员学习纳入主体责任检查内容,督导局系统各单位以“线上平台+线下送学”等方式开展支部学习,实现常态化、全覆盖。
62.加强党建品牌创建。部署党建品牌创建和达标创星工作,打造“寻矿铸魂”“青山绿水印红心”2个特色品牌。修订达标创星指标体系,开展考评活动,1个党支部获评“五星支部”。
6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章学习教育,核查党费收缴,建立常态化提醒机制。组织相关政策制度学习21场次,规范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
(七)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方面
64.提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4次,开展干部人才队伍现状调研,制定加强年轻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意见。选派11人赴新疆实践锻炼,推荐1人获第六批“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和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10人入选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新增地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7人、副高级63人。
65.落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监督责任。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贯穿涉法涉诉案件处置全过程,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全程跟踪案件核查情况,督促责任单位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66.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梳理近几年来局系统账务管理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项目管理的意见》,督导各单位贯彻落实。经自查整改,制定制度14项、修订3项。
三、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问题,结合日常工作及时做好跟踪督促,重点核查整改措施落实、制度机制健全及问题反弹回潮等问题。通过强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推动整改成效融入日常、形成常态,针对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查漏补缺,结合研究出台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有关意见,构建“长久立”机制,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紧盯未完成整改任务。对未完成整改和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清单管理、对账销号,逐项细化阶段性目标,压实责任主体,限定完成时限。整改办协同纪检室强化统筹协调,全程跟踪问效,对整改进度滞后的及时提醒,对存在虚假整改和纸面销号行为的进行严格督查问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统筹融合与成果转化。将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决策部署、推动机构改革和地质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内部治理、提升服务能力、防范化解风险的实际成果,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谱写新征程新福建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地质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713083;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5号福建省地质局;电子邮箱:fjs_dzj@126.com。
中共福建省地质局党组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