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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泉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升级!
2026-05-29 11:10 泉州通客户端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和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提高贷款额度、优化住房套数认定等方面多维发力,助力群众安居置业。

□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谢曦 通讯员 黄鸿

婚育家庭二套房享首套房贷款政策

针对初婚、初育、多子女家庭推出专属优待政策。初婚家庭、初育家庭和生育、抚养2个及以上子女的多子女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住房套数按现有标准认定为二套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卖旧换新”可享首套房贷款利率

缴存人出售福建省内自有住房,以售房之日为基准点,前12个月内或后12个月内购买的自住住房,售房人夫妻申请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按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卖旧换新”支持政策与初婚家庭、初育家庭、多子女家庭优待政策不可叠加。

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40万元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初育家庭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10万元,多子女家庭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20万元。

贷款最长期限延至30年

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从25年调整为30年。购买再交易住房(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从25年调整为30年,且不得超过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住房结构为砖混的最长期限为20年且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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