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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5月28日讯(记者 傅韬旭 通讯员 厦检宣)28日,记者从厦门市检察院获悉,2021年以来,累计为67名被害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247万余元。
在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等单位建立了专项司法保护机制,实现性侵案件提前介入、在“一站式”办案场所询问救助“两个100%”覆盖。
同时,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已为100名未成年人提供“零门槛”法律援助,并联合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搭建心理评估绿色通道与困难关爱机制,形成“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的综合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