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27日讯 5月26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其中,任命陈茂和、陈枫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茂和,男,汉族,1975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他曾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后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枫,男,汉族,1969年8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他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干部处处长、市县干部处处长(兼)等职;后任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