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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泉州公安机关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70余起
2026-05-13 15:14 新福建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5月13日讯(记者 黄琼芬 通讯员 田政)5月12日,在第十七个“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到来之际,泉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泉州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20余名。《精准施策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案例入选全市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典型案例。

在守护经济安全方面,泉州公安聚焦打击犯罪主责主业,纵深推进“歼击”“猎狐”“闽剑”等专项行动,破获金融、涉税、扰乱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案件299起;对重大案件线索,坚持市县一体化作战,成功侦破10余起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对跨区域重大案件发起集群打击,共发起全国性集群战役8起,彻底摧毁相关上下游职业犯罪团伙,斩断资金链条。

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泉州公安不断优化涉企侵企犯罪打击机制,快侦、快办、快处民营企业内部职务犯罪,共破获企业员工职务犯罪案件145起,挽回企业经济损失1.9亿元;建成站点28个经侦警务联络站,为企业提供“面对面”“一对一”“零距离”服务。同时,实体化运行晋江安商护企警务服务中心,打造集接报案、涉企执法服务、警务协作功能于一体的“一窗通办”式警务服务中心。

发布会上,泉州公安还发布了3起典型案例

1.陈某宗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

2025年12月,泉州公安机关破获陈某宗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扣押违法资金414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宗在担任泉州某鞋服集团工程部副总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多家供应商的好处费共计约1000万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嫌疑人陈某宗通过虚增供应商合同项目及价格、加价等手段套取该集团资金,并通过签订虚假分包合同完成套取资金的转移,下级分包公司收到钱款后扣除挂靠费用,将剩余钱款转到犯罪嫌疑人陈某宗指定的银行账户,涉及资金约1000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某国际旅行社泉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5年1月,泉州公安机关破获某国际旅行社泉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初某利、李某琳。

经查,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初某利、李某琳在泉州地区通过低价诱使群众参加旅游,在旅游期间公开宣传该公司的“海鲜项目”,以《销售合同》的方式,让客户进行“精品野生海参”、“精品野生鲍鱼”等海产品投资,一年内返还利息11%至13%不等。截至案发时,已向80余名不特定群体的群众吸收“投资”8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初某利、李某琳二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目前,该案已被法院判决。

3.林某勇、李某武被合同诈骗案

2025年3月,泉州市公安机关破获林某勇、李某武被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通、陈某雄。

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通、陈某雄以提供虚假的品牌授权材料在某电商平台注册网店,后与受害人林某勇、李某武签订网店租赁合同以及售卖合同,共计骗取受害者人民币2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郑某通、陈某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目前,该案已被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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