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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
2026-05-12 21:32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原创

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拟向社会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1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学历资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二、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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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硕士或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均可。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方案报名截止日期至2027年2月28日,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面试,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6高层次)”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1)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

(7)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面试、考察方案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由试讲、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试讲内容为结合教学要求的专业内容。考生须提供纸质教案及电子课件(ppt格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面试前,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按照学校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学术水平认定,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原则上需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可查,涉及民办高校聘用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需按人社规定规范程序评选。特殊情况需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或对应主管部门的正式审批文件,提交报考单位审核。资质审核及学术水平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察。

我校组织面试工作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学校组成2人及以上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1.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和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

2.诚信考试承诺书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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