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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等十五部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的实施意见
2026-05-11 17:44 福州市教育局网站 原创

近日,福州市教育局

联合十四部门出台

《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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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市属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制度,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中期(4-5月)和秋季学期中期(10-11月),春假、秋假时长各为2-4天,全年合计不超过6天。市级不统一规定具体放假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学年教学周期内统筹确定,支持各县(市)区之间错峰安排。假期安排可与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相衔接,或结合学校既定的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统筹实施。农村及沿海区域可结合农时、渔汛等地域特点灵活调整,兼顾生产生活实际。

(二)实施范围。春秋假制度在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推行。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属地春秋假安排实施。

(三)调整路径。各县(市)区安排春秋假,应在每学年教学总周数基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利用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机动周(每学期一周)进行调整设置,确保教学进度不受影响、课程标准全面落实。学前阶段参照义务教育阶段落实。

二、保障措施

(一)健全公益托管服务。对于春秋假期间确实无法陪同孩子的部分家庭,各县(市)区教育、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指导学校、社区、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等阵地,提供春秋假托管服务,妥善做好信息发布、组织报名等工作。托管服务要坚持非学科类导向,重点开展自主阅读、文体活动、兴趣拓展、实践体验等内容,可结合学生特点组织开展心理辅导、亲情连线等特色活动,严禁组织集体补课或变相培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各学校应在春秋假期间提供公益托管,且不得以强制、暗示等方式阻止家长报名。

(二)打造闽都特色实践品牌。紧紧围绕“有福之州”品牌,充分利用福州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独特优势,深入挖掘海滨、山水、古厝、红色、船政、内河等特色资源,结合非遗传承、自然遗产、海洋保护、生态农业等内容,突出“英雄福州城、血性福州人”城市文化IP,培育形成“闽都文化、清新生态、滨江滨海、红色血脉、科技创新”五大核心研学产品体系,让春秋假成为学生了解福州市情、传承闽都文脉、弘扬红色基因、增强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市)区各校要严格执行“双减”政策及办学规范。严禁因设置春秋假而加重学生日常课业负担,假期内原则上不布置书面作业和任务型实践作业。严禁任何学校、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学科类培训。严厉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春秋假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各县(市)区要公布并畅通举报受理渠道,主动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全面加强收费监管。学校春秋假托管不收取托管服务费,学生用餐及收费参照学校工作日校园餐落实。幼儿园对未参加托管的幼儿应按日退还已收取的伙食费。严禁学校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费用。

(五)维护有序校外教育生态。各县(市)区文旅、教育、市场监管、体育、科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属于经营主体的旅游景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校外培训机构、旅游服务机构等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的校外教育生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调研、意见征集与评估论证,牵头制定本地区春秋假实施方案,并于2026年秋季全面推行。要建立动态跟踪机制,评估实施成效,及时查摆并解决春秋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累经验后完善工作机制。

(二)强化部门协同保障。人社部门、工会组织等要以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制度为切入点,加大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用人单位灵活安排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为家庭春秋假出行提供便利。文旅、体育、科技、科协、团委、妇联等部门要指导所属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科普教育场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在春秋假期间面向学生及家庭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延长开放时间,并策划开展主题鲜明的假日实践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假期交通运力调配、出行需求预测,督促落实儿童票价优惠政策。

(三)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校要通过公众号、家长会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清晰告知学生家长春秋假安排、教学衔接部署及公益托管等配套服务举措,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陪伴义务。春秋假推行后,各县(市)区教育局每年要结合校历安排,提前发布春秋假时间,并向市教育局报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答疑解惑,凝聚家校社协同共识,营造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安全教育提醒。放假前各校应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充分利用“1530”安全教育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人身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毒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校园贷等安全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各校要严格落实假期安全应急值守制度,确保突发情况快速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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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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