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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科技创新引领工程16条措施
2026-04-29 22:30 新福建 原创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4月29日讯 (记者 傅韬旭 通讯员 张绍威) 近日,厦门市发布《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加快推动经济结构升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出16条务实举措,聚焦科技改革、高质量供给、企业主体、成果转化、创新生态五大维度,持续发力推动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深入实施。

《若干措施》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厦门将建立科技服务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打造市场化运营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设立每年2亿元规模的“厦门科技服务专项资金池”。同时,推动设立省市、市区联合科技专项,并首次提出科技部门与工业、农业、海洋、国资等领域主管部门联合设立科技专项。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方面,厦门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两提升”行动。首次提出对没有开展研发活动的工业企业,市级科技计划可支持实施首个研发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高于200万元的企业,增量部分每满100万元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每年最高500万元。

为优化创新生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厦门将组织实施新技术新产品科技应用场景验证项目,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支持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探索设立“联合科技攻关资金池”。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信用贷款单户授信额度分别提高至3000万元、1000万元;科技型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累计贴息金额最高200万元。

据悉,今年以来厦门市已出台《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活动加大研发投入若干措施》《厦门市科技项目“拨投结合”改革方案》等政策文件,与《若干措施》形成更加完整政策体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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