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4月28日讯(记者 林爱玲)4月28日,莆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莆田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永革作主发布。会上宣布该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莆田城市内河管理进入有法可依、规范管理、长效运行的新阶段。

据悉,《莆田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于2025年10月24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26年3月27日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条例》系统规范了城市内河的界定、管理职责、规划利用、污染防治等内容,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共有五大亮点:明确管理范围与原则,适用于建成区内的河道、沟渠及其附属设施,遵循统一规划、生态优先、综合治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方针;建立“一河一档”数字化名录管理制度,实现精准动态管理;厘清部门职责,由住建部门牵头,形成市、区、镇街三级联动工作闭环;强化规划引领,编制专项规划和整治方案,明确清淤疏浚、补水调水等内容;鼓励公众参与,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引入社会化管护,加强宣传教育与舆论监督。
作为莆田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承弘扬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的法治成果,《条例》聚焦城市内河管理中职责不清、保护不力、长效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系统总结内河整治实践经验,明确了管理职责、治理体系和刚性约束,推动内河管理从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从行政推动向法治保障转变。
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程振宇在会上表示,下一步,市政府将以《条例》实施为新起点,强化法制引领,做好宣传培训与全链条管理;注重精细管控,编制内河名录,提升生态与景观品质;坚持长效管护,建立巡查、管护、数字化等机制,以刚性制度守住治理成效,实现内河治理长制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