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人才队伍的技术指导和智力支持作用,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周宁县第二届(2026—2028年度)“云端人才”之特支人才、乡土人才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坚持以德为先,把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人才评价认定首位,突出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诚实守信、社会责任等指标。(二)坚持分类推进,以行业产业为基础,根据人才的职业属性、岗位需求、发展方向等,充分考虑专业性、成长性、创新性等指标,秉持公平公正分类评价认定人才。(三)坚持注重实绩,评选出的优秀人才要以对我县的实际贡献为主要标准,既注重人选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技术水平,又注重对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既注重业内认可,也注重社会公认。(四)坚持动态调整,根据周宁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才发展规律,调整和完善人才评价指标,建立引入退出机制,打破人才评价“终身制”。
(一)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具有较高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县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事业发展的各类优秀人才;(二)推荐人选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3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8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对退休后仍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技能工作并做出特殊贡献的人才或从事特殊行业的稀缺性人才,年龄可放宽5周岁,其中非遗文化传承人不作年龄限制;(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列入推荐对象。往届宁德市市管优秀人才和市管优秀青年人才、宁德市特支人才和乡土人才、周宁县县管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周宁县特支人才和乡土人才,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四)被评为“天湖人才”未满3年、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未满5年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五)此次人才评选人数不超过50名,各项人才原则按计划名额进行评选,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县特支人才推荐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并符合下列相关类别条件的人员:(一)优秀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优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优秀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优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我县辖区内工作和创业,同时具备:(1)在我县辖区工业或农林牧渔业中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引领我县相关领域学科建设和产业科技创新,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重大科技任务、推动产业发展和关键技术研发中业绩突出或创(领)办的企业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近两年累计利润不少于50万元,能够代表全县乃至全县一流创新水平的高层次人才;(2)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3)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近5年内,有主持承担省、市、县级科技项目的经验,或是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或是县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2.优秀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在我县辖区内工作和创业,同时具备:(1)在我县辖区工业或农林牧渔业的企业主要创办人或创业团队中的核心研发人员(主要创办人拥有20%以上企业股份,核心研发人员拥有10%以上企业股份);(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所带领的创新创业团队包括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实现产业化或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4)所创办的企业,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5)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的主要创办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1.在周宁县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负责人;2.担任企业负责人时间达5年以上,且任现在企业相应经营管理职务达3年以上;4.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所在企业依法纳税,促进社会再就业,有良好社会信誉,遵守劳动法规,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健全;6.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拥有自主品牌、参与制修订标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1.在我县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计生卫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直接从事社会工作一线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优秀专业人才;2.热爱社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践,成绩显著,表现突出,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3.具有较高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水平和社会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4.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带头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社会工作,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5.直接从事社会工作一线服务满三年及以上,且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学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一线教学,达到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5年教学实绩突出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一项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一项市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教育工作者和教师;2.获一项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表扬的教育工作者和教师;或者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3.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国际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同类学校学生学科联赛中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第一指导教师;或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全省同类学校学生学科联赛中获两项二等奖以上的第一指导教师;4.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CN刊物(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刊、一号多刊、报纸等)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或全国核心期刊两篇,或以第一作者撰写的论文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表彰的教育工作者和教师,或独立撰写并由国内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出版机构正式出版25万字以上专著一部,或参编国家、省计划的教材一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5.在专业领域内有深厚造诣,获得市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或县级及以上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或教师技能大赛市级一等奖以上称号;6.体育教练员或从事体育教育的专业人员,所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学生)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正式赛事中获得第一名及以上成绩;具体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汇总至县教育局申报。在医疗卫生领域一线工作满15年以上并取得高级职称,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医疗技术水平在同级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同行专家公认,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社会影响广泛,获得县级以上奖励和荣誉;2.科研成果突出,获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员。在科技成果的推广、开发中成绩较为突出,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3.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国家、省工程技术项目,其成果通过鉴定或评审,并达到国内同类研究的先进水平或省内同类研究领先水平的主要完成人员;4.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至少一篇,或与他人合作(限第二作者)撰写正式出版专著一部,或参编国家、省计划的教材一部;全县范围内从事艺术创作、公共文化服务、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文化创意、动漫设计、出版发行、乡村民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旅产业经营管理、景区开发和运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文旅企业或机构中担任管理职务3年以上(含3年),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通过创造性劳动实现企业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2.能够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吸收先进管理经验,形成独到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成功的经营管理模式;3.有较强的决策力、驾驭力和运作力,对企业的发展有清晰的思路和宏观战略把握能力,市场敏感性、机遇把握能力强,在业内得到同行和专家的认可;坚持一线训练,具有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且为现役运动员,近3-5年大赛成绩突出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入选福建省体育代表团参加全运会并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1.取得高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中级职称(含)以上或在市二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县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大影响的技能人才;2.获得宁德市技术能手等市级荣誉称号及以上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3.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取得较大发明创造成果或解决了生产中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4.有突出技术技能特长,能够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的技能人才。1.年龄不超过38周岁(以当年申报截止日期为准);2.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3.在自然科学研究、农业技术、医疗卫生、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新闻出版、文旅宣传、艺术体育、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技能、农村经济建设、社会工作等领域有突出表现的;4.在周宁县内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各类青年骨干人才。县乡土人才推荐对象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并符合下列相关类别条件的人员:(一)农业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基层组织带头人、农业经营管理人才)1.基层组织带头人。主要从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产生,届中调整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需任职2年以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政治品德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忠于职守,踏实肯干,乐于奉献,遵纪守法;(2)工作作风好,团结“两委”班子,密切联系群众,尊重群众理性合法诉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有序组织党员、群众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3)带动效果好,有工作领导能力,村党组织书记要突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有较强带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动农村共同富裕的能力素质。社区党组织书记要突出懂治理、善服务、聚民心,有较强统筹整合资源,带领建设幸福美好社区和助力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能力素质;(4)工作绩效好,在党建促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以及城市基层党建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村(社区)各项工作比较突出、成效比较显著,尤其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较为明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任职期间村(社区)党组织均被确定为“三星”级及以上,没有存在党组织连续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现象。村(社区)主干在重点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近5年内获得过县处级以上表扬表彰或个人年度述职考核评议(“双述双评双考”工作)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等次。2.农业经营管理人才。评审对象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负责人,其经营主体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林权证,流转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且运行3年;生产的产品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纳入“一品一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同时根据其从事的具体经营项目,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1)从事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含复种)达到15亩;(7)从事养殖业的,生猪年出栏3000头、羊年出栏500只、肉牛年出栏100头、奶牛年存栏100头、蛋禽年存栏1万羽、肉禽年出栏1万羽、兔存栏2000只以上、蜂存养200箱以上、水产养殖20亩或工厂化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8)从事食用菌生产的一个产季达到床栽栽培面积2000平方米或袋装规模5万袋;(9)从事种养结合的综合型农民合作社土地面积达到30亩。(二)农业农村技术技能人才(乡村工匠、种养殖技术能手、农村电商直播人才、非遗文化传承人)1.乡村工匠。从事乡村工程建设8年以上,直接参与工程建设领域,拥有丰富现场施工经验或设计经验,参与工程无质量问题,且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同时根据其从事的具体工程项目,达到以下要求:(1)参评人员为传统建筑工艺传承人、工匠带头人或农村工程设计领域人员;2.种养殖技术能手。从事农业生产3年以上(含3年),生产的产品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引进或推广农业五新技术3项以上;在生产技术技能等方面有创新,且应用技术增产增收显著。同时根据其从事的具体种养殖项目,自身种养殖规模或技术服务对象种养殖规模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1)粮食(含复种)、蔬菜(含复种)、水果、茶树面积达到15亩;(2)生猪年出栏3000头、羊年出栏500只、肉牛年出栏100头、奶牛年存栏100头、蛋禽年存栏1万羽、肉禽年出栏1万羽、兔存栏2000只以上、蜂存养200箱以上、水产养殖20亩或工厂化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3)食用菌生产的一个产季达到床栽栽培面积2000平方米或袋装规模5万袋;3.农村电商直播人才。经营主体注册在周宁县,申请人为周宁户籍或在周宁从事电商直播工作满1年以上的,主营业务、直播内容围绕周宁特色农产品、文旅资源及本地产业发展,无违法违规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已入统或年度线上零售额3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法人、主播等主要运营人员;(2)在周宁从事直播带货、短视频宣推的主播或专职运营人员,深耕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淘宝直播等主流新媒体平台;全平台有效粉丝总量1万人以上或者点赞人数5万人以上,在助农宣传、乡村振兴中示范作用明显。相关数据以平台后台、统计、税务报表、万象系统等核验数据为准。4.非遗文化传承人。在我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宣传和保护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被评为县级以上非遗文化传承人,并积极开展该项目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2)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15年以上,熟练掌握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技艺;(3)具有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的场所,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4)积极参与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的非遗展示、展演活动,近三年平均每年开展2次以上非遗项目的传习展示活动,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一)组织领导。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人才办牵头,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推荐评选工作。(二)推荐申报。用人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向责任单位推荐,个人也可直接向责任单位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三)部门初核。县直各责任单位依据相应类别人才评选条件分别组织开展初核工作,经资格审查、征求意见(征求当地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综治、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产生县特支人才、乡土人才各类初步人选名单。(四)评选报送。县直各责任单位组织评审团(5人以上)对县特支人才、乡土人才各类初步人选进行评审,并按评选计划名额择优确定建议人选、备选人选,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后,于2026年5月15日前向县委人才办上报推荐人选。推荐时,应报送以下材料:《周宁县第二届“云端人才”之特支人才、乡土人才推荐表》(附件1)、《周宁县第二届“云端人才”之特支人才、乡土人才推荐汇总表》以及申报对象有关证明材料。(五)确定公布。县委人才办对相关责任单位报送的建议人选、备选人选进行复核,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提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定正式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六)给予奖励。县特支人才、乡土人才纳入周宁县“云端人才”服务管理,管理期为三年,在管理期限内,每年可以享受《周宁县特支人才、乡土人才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人才政策。请符合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各位人才朋友,对照申报人才类别,联系相应责任单位联系人进行报名(附件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
特支人才、乡土人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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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县直责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