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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政绩观,须以敬畏为基
2026-03-31 09:53 新福建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方向与执政根基。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已成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课题。而敬畏观的培育,恰是政绩观教育的逻辑起点与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当下,中国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对党员干部而言,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使得“敬畏”二字的分量愈发沉重。它不再是个人修养的私德问题,而是关乎政党存续、政权稳固的严肃政治命题。敬畏人民,方能站稳人民立场,确保政绩为民而树;敬畏法纪,方能严守行为边界,确保政绩依法而创;敬畏历史,方能秉持长远眼光,确保政绩经得起检验。因此,系统梳理新时代敬畏观,深化对敬畏内涵、价值与实践路径的认识,不仅是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的内在要求,更是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所在。

一、中国传统敬畏观及其内在局限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敬畏观源远流长,是中华文明精神内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儒家倡导“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将敬畏与道德伦理、社会秩序紧密绑定,强调君子需心怀对天道规律、道义准则与先贤智慧的尊崇,以此规范修身、齐家、治国的行为;道家秉持“道法自然”的理念,核心是敬畏自然规律,主张顺应天道、摒弃妄为,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佛家则以因果轮回为核心,敬畏因果报应,用善恶终有报的理念约束言行、劝人向善。

在民间社会,敬畏文化融入基层治理肌理,百姓敬畏天地鬼神、先祖先贤,依靠传统敬畏观念调解邻里纠纷、维系乡土秩序,在特定历史时期有效实现了地方社会的自我调节与稳定运行。时至今日,传统敬畏观依然是规范个人行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精神养分。

然而,传统敬畏观往往将敬畏的对象设定为某种超验的存在,强调人应当屈服于“有意识的天”。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与人类理性的觉醒,科学理性取代神话叙事、辩证唯物的认知取代唯心盲从成为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敬畏失去神秘力量的加持,引发受众的信任危机,约束力也大打折扣。

二、革命传统中敬畏观的内在逻辑与历史实践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敬畏观。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党的经典文献并未特别强调“敬畏”这一概念。无论是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还是《毛泽东选集》,其中都鲜见关于“敬畏”的直接论述。这一现象绝非偶然,它深刻反映了特定历史阶段党的精神气质与实践逻辑。

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党与人民血肉相连、生死相依。对党员干部而言,“人民”二字不是抽象的政治符号,而是鲜活的生命共同体。毛泽东同志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这种对人民的深沉信仰,已经超越了简单的“敬畏”范畴,升华为一种近乎宗教般的献身精神。人民是力量的源泉,是信仰的归宿,党员干部在人民的托付中找到了安身立命的根本。这一时期,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组织纪律的严明性,使得“敬畏”作为一种独立的范畴被内化于对人民的忠诚之中,无须单独标举。

新中国成立七十余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执政条件、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应当清醒地看到,随着执政时间延长,部分党员干部官本位思想滋生蔓延,出现了“官民疏离”的不良倾向。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在少数人那里松动甚至失灵,放松了自我约束,甚至突破纪律底线、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构符合时代要求的敬畏观,成为一项紧迫而重大的课题。

三、新时代敬畏观:敬畏良心、敬畏法纪、敬畏自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敬畏意识,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干部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自然心存敬畏,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党的领导干部更要对组织和人民常怀感恩敬畏之心”“对历史,我们要心怀敬畏、心怀良知”“要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这些重要论述构成了一个内涵丰富的思想体系。

长期以来的理想信念教育、正风肃纪反腐的实践,不断厚植党员干部敬畏的土壤。新时代敬畏观如何彻底摆脱超验力量,真正走进党员干部内心,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着手。

一是敬畏良心,修好共产党人“心学”。良心是人性的道德底线,更是共产党人初心的内在体现,敬畏良心是党员干部立身行事的第一道防线。大量案例表明,党员干部初次触碰红线、收受不正当利益时,大多会出现寝食难安、良心不安的状态,这正是道德良知发出的警示信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心学”,敬畏良心,就是要坚守入党初心,牢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使命,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自己的内心,以内心的道德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二是敬畏法纪,严守刚性约束底线。法纪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刚性规则,相较于良心的内在约束,法纪具有不可触碰的强制性与权威性。尤其在数字信息时代,技术发展让社会治理愈发透明,消费记录、行动轨迹、工作往来等均留有痕迹,任何侥幸心理、隐蔽行为都难逃监督,“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成为现实。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扮演“有意识的天”的作用,让党员干部敬自觉在纪法框架内行使权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是敬畏自然,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敬畏自然是中华万年农业文明的核心智慧,中国传统农耕文明秉持“天人合一”理念,顺应自然节律、适度开发利用,实现了文明的永续传承,这与当下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理念高度契合。党员干部敬畏自然,本质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摒弃急功近利、违背自然规律的短视行为,深刻认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作全过程,兼顾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拒绝破坏性开发,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实现长远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共进。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应当领悟好坚持好运用好“两个结合”科学方法,推动敬畏观的时代化、科学化、实践化。让敬畏不再是一个抽象的道德概念,而是转化为党员干部心中“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转化为“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这既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华民族在现代文明语境下实现精神重构的必然选择。

作者孙杨杰,福建省委党校第11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员、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

作者汪春涛,福建省委党校第11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员、福建省纪委宣传部副部长。

作者傅瑶,福建省委党校第11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员、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权属福建大数据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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