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投资和消费、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韧性,筑牢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战略依托。
第十九章 加快释放消费潜能
第一节 切实增加居民收入
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健全经济发展与收入增长联动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居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快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鼓励居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经营性收入占比。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提高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水平。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探索“扩中提低”有效路径和专项政策,推动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调节机制。
第二节 扩大优质消费供给
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服务和商品消费快速增长。提高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消费便利化标准化水平。深入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地区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培育多元化教育培训、健康消费市场。提升文艺影视创作水平,推进“影视+”、“演艺+”、“非遗+”、“研学+”等新业态发展。培育和引进国内外品牌赛事,实施体育赛事促消费行动。推动商品消费扩容提质,强化品牌引领、标准升级、新技术应用,完善福品推广体系,支持老字号做精做强,扩大闽货潮品影响力。提升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水平,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支持老旧房屋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创新消费场景,推动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相互促进。发展首发经济,培育邮轮游艇、低空、房车露营等新型消费热点。
第三节 优化消费环境
完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营造便利放心消费环境。加强消费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协同。清理消费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加大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力度。落实带薪休假,鼓励弹性错峰休假,探索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健全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秩序,建立融合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统筹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完善消费基础设施,降低消费交易和流通成本。建设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衔接落实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加强服务消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
专栏17:消费环境优化工程 城乡商业设施提质工程:在城市中心区域、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培育一批大型商业综合体。引导传统百货店、商业步行街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消费场所。开展城乡商业设施提质“十百千”工程,打造10条左右人气旺、特色强、有文化底蕴的全国知名商业步行街,10个左右省级新型智慧商圈,培育20个左右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改造100个乡镇集贸市场(商贸中心、市集),打造1000个新型农村便民商店。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程:引导各类商业资源下沉社区,结合城市更新和社区改造,优化家政、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设施布局,推动多业态集聚,满足居民在步行15分钟范围内的日常生活消费需求。 入境友好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优化酒店、餐饮、景区等公共消费场所外语服务、外语标识、外币兑换等综合服务,打造一批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推动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交通站点国际通信设施、入境旅客咨询服务全覆盖。 |
第二十章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第一节 优化投资结构
聚焦基础设施体系、现代产业体系、城乡融合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生态环境体系、安全防范体系等重点领域,谋划储备项目,保持投资合理增长。精准加大交通网、能源网、大水网、信息网、物流网等现代化基础设施投入。聚焦培育新质生产力,积极支持无形资产投资,扩大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投入。加强跨区域跨流域跨领域项目谋划论证,加快推进一批标志性重大项目建设。
第二节 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项目和资金走的原则,压实政府投资责任,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项目清单等。科学合理确定政府投资方向,聚焦解决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项目建设。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政府投资资金统筹管理,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财政预算的衔接,强化政府投资资金平衡保障。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执行和造价控制,严禁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格政府投资全流程监管。深化政府投资咨询论证,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决策专家参与机制,加快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储备与规划实施、评估、调整的统筹衔接,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
第三节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健全投资能进入、运营可持续、权益有保障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聚焦铁路、核电、供水等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动态遴选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积极向社会做好推介。加强对民间投资项目的要素和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推荐发行。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动力。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加强项目信息共享和全过程管理,建立综合服务机制。
第四节 促进投资消费良性循环
聚焦投资与消费结合点,以有效投资带动消费能力和意愿提升,以消费升级牵引投资方向优化,健全消费投资互促机制。充分发挥消费牵动投资作用,顺应新的消费需求,建设消费基础设施和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设施,推进老旧街区改造和传统商圈焕新。积极推动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消费场景建设。支持就业增收带动能力强的行业扩大投资。发挥投资带动消费作用,因地制宜推动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等拓展消费功能。
第二十一章 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一节 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
实行统一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构建防范非理性竞争的长效治理机制,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竞争。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环境等信息披露制度规则。建立更加高效有序的企业退出制度,持续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智化建设。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地方标准实施监督,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健全“互联网+”新业态准入标准。
第二节 促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推进综合货运枢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健全城乡多层次商贸网络。加快商贸流通网络数智化。深化物流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物流组织集约化水平,建设交通和物流行业数据流通服务平台,强化各环节协同,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完善重要产品追溯机制。
第三节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
加快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主体、内外贸融合交易市场和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内外贸标准、检验认证、监管等规则制度衔接融合,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优质外贸产品拓展国内市场。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