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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四篇)
2026-03-25 11:05 福建日报

第四篇 推进数智赋能千行百业,打造数字中国建设福建样板

按照“2522”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深入实施“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行动,持续放大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平台效应,深化数字中国建设综合试点,系统推动数智化全面赋能工作,再造数字福建新优势,构筑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数智引擎。

第十三章 全面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

第一节 强化数据资源供给

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应接尽接”、公共数据“应汇尽汇”,强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完善省市两级公共数据汇聚共享服务体系。推动全省“一数一源”标准建设,规范部门数据采集行为,健全数据全流程闭环治理机制。建立标准统一、动态调整的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体系,形成全省公共数据“一本账”。持续完善以基础库、行业主题库和综合专题库为基础的公共数据架构体系。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和数据产权登记。推动企业、行业、城市数据空间和行业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数据回流。

第二节 推动数据资源流通使用

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改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模式,探索符合应用场景建设需求的授权运营方式。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数据产权、流通、交易、使用制度。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升福建大数据交易所服务能级,推动全省“一所多站”合作运营模式落地。聚焦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企业数据资源流通利用,加快优质数据产品孵化和场景落地。

第三节 培育壮大数据产业

实施“数产集聚”、“数企繁荣”等行动,打造全国数据应用示范引领和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培育一批省数据产业集聚区和数据要素产业园,支持建设数据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探索多元化数据产业培育发展路径。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培育引进一批第三方数据服务机构。

专栏13:数据要素赋能提升行动

“一数一源”标准化提升行动:建立“一数一源”数据标准,统一不同部门间对同类数据的名称定义、类型格式和源头系统,优化数据服务接口标准。加强新建信息系统数据合规性管理。

“数产集聚”行动:以福州、厦门为双核,建设10个以上数据产业集聚区和数据要素产业园,建成10个以上数据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数企繁荣”行动:探索构建“种子数据企业—创新数据企业—标杆数据企业”三级梯度培育体系,引育1500家以上数据企业,评选50家以上省级标杆数据企业。

第十四章 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第一节 提升人工智能基础能力

统筹全省通算、智算、超算等各类异构算力资源管理,加强智能算力互联互通和供需匹配,推动智能算力供给普惠易用、经济高效、绿色安全。加强数据领域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应用,围绕政务、医疗、人社、工业、纺织、海洋、低空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跨区域跨部门的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为人工智能模型研发、产业数智化转型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做大做强一批省级数据标注基地,支持建设智能化数据标注平台。

第二节 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建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推动智能芯片、核心算法和关键元器件等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研究与关键技术开发,建立人工智能标准体系。聚焦工业、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人工智能行业垂直模型产学研用攻关,加速多模态交互、行业应用算法创新,增加算力、算法、数据等供给。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及智能体、具身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动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开发生产、系统应用、集成服务等领域研发创新成果转化落地。

第三节 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

因地制宜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高质量建设福州、厦门、泉州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和省级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实施人工智能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推动人工智能企业区域总部落地,到2030年培育1500家以上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构建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催生智能原生新业态。深化推进“智赋百景”行动,到2030年培育300个以上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

专栏14:“人工智能+”引领示范行动

“人工智能+制造”: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加快人工智能在设计、生产、质检等环节落地应用,深化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推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

“人工智能+农业”:针对茶叶、畜禽、食用菌等特色产业,构建天空地一体化农业数据采集网络,打造数智茶园、智慧牧场、智慧渔场等特色场景,实现精准种植与生态循环。

“人工智能+商贸”:以智慧供应链建设为核心,深化人工智能技术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构建覆盖采购、仓储、配送、销售等全链条的智能化商贸流通体系。

“人工智能+医疗”:重点发展智能医疗、智能疾控、智能医药、智能中医药管理、智能健康管理等应用场景,创新构建“人机协同”医疗服务范式,基于大模型落地中医药品研发、中医临床问诊、病理和精准诊疗等场景。

“人工智能+教育”:推动人工智能教育大模型、人工智能教学辅助系统、个性化学习平台建设应用,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场景典型案例。

“人工智能+交通”:构建智能网联“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持续推进路网管理智慧化联网应用,统筹智慧交通一体化建设、管理和服务,打造智慧交通示范场景。

第十五章 推动数智赋能经济提质增效

第一节 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提质发展数字产品制造业,做大做强集成电路和光电、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设备等优势产业。加速发展数字技术应用业,探索自动驾驶、脑机接口等新技术落地。持续发展数字产品服务业,在工业制造、交通和物流、智能电网等领域打造智慧物联融合应用场景。加快发展数字要素驱动业,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提升重点平台企业规模和竞争力。推进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聚焦新型显示等领域争创国家级数字产业集群。到2030年,培育500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瞪羚”等创新企业。

专栏1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创新行动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提升行动:聚焦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光电信息、半导体新材料、新型显示和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18个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

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探索建立算法模型分析创新型企业评分机制,构建省数创企业智能发现与画像体系。建立数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加强金融、数据要素、算力、人才等保障。

第二节 推动传统产业数智化转型

深入实施国家数字化转型示范工程,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纵深推进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网联”,加快建设行业数智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精准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中小企业数智赋能专项行动,推动数智化转型由“点上培育”向“面上推进”迈进。聚焦纺织鞋服、机械装备、现代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推广一批数智化转型服务商和优质解决方案。发展智慧农业。培育“人工智能+消费”、“IP+消费”等新模式。

第十六章 推动数智赋能政府高效协同

第一节 完善数字政府基础平台体系

整合部门政务专网,实现设区市政务信息网与政务外网融合互通。扩容升级省级自主可控云平台,提升一体化公共数据、应用支撑、运维监管平台能力,持续完善智能集约的“1131”数字政府平台支撑体系。

专栏16:“1131”数字政府基础平台提升工程

一张网:构建天空地一体的泛在化政务通信网络体系,强化多视频、物联传感等多源异构数据传输能力,开展人社、财政、水利、应急等部门及各地市非涉密政务网络专网整合,构建全省政务网络“一张网”。

一朵云:在现有自主可控“一朵云”基础上,扩容资源规模,强化信创通算资源供给,为省级信息化系统全面信创迁移改造提供资源支撑。

“三大一体化”平台:持续完善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一体化运维监管平台功能,集约建设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在现有一体化应用支撑体系上,重点集成大模型服务与智能体开发等核心功能,强化政务AI场景应用赋能。以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为基石,构建安全、合规的人口与视频数据共享服务。打造全省统一的时空数据底座与物联感知平台。

一个综合门户:优化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功能,打造集多渠道多终端融合、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综合门户。

第二节 构建“数字一栋楼”管理服务体系

深化数智技术全流程应用,系统性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建设政务服务矩阵,打造数字政务服务品牌。深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拓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融合应用,优化政务信息数字化发布机制和政民互动渠道,实现政策事项“一网公开”。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深化“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省份”等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一网办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一站式贯通交易、服务和监督,推动各类公共资源按标准化要求入网交易,构建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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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政务服务矩阵建设框架示意图


第三节 推动数智赋能政府治理

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深化“闽政务”、“闽政通”、“闽数治”系列品牌建设,提升机关办公水平和服务效能。推动政务运行“一网协同”。安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应用。围绕科技创新、低空经济、“数字海洋”、经济运行、行政执法、“三医”联动等领域,强化系统互联、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建设一批具有实效性和示范性的场景化政府治理项目。

第十七章 推动数智赋能社会普惠便捷

第一节 推进数字公共服务优质化

围绕教育、医疗、文旅、就业、社保、养老等领域,加强数字公共服务供给。实施教育数字赋能行动,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校园试点建设,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深化“三医一张网”和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通共享,提升就医体验与行业治理效能。运用数智技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数智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旅游服务和治理中的应用。强化人工智能就业创造效应。深化数字人社建设,打造全省社保一体化平台、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推动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创新应用。加快适老助残无障碍设施与公共服务数智化改造。

第二节 推进数字社会治理精细化

推进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建设,推动数据共享与流程再造,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协同,在政务服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共卫生、生态保护等领域拓展数智化治理场景。加快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统筹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数智治理新格局。推动实现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

第三节 推进群众生活智能化

丰富智能家居、智慧出行和智慧社区场景,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产品和服务,构建数智便民服务圈。全面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探索推广适老化智能产品,满足家庭数智化需求。实施公共设施智能化改造与管理,推动居家生活、购物消费、休闲娱乐等各类生活场景数智化,丰富数智产品、服务、内容、渠道等多元化供给。

第十八章 营造健康有序的数智生态

第一节 优化数字福建发展治理环境

加快推进数字福建立法进程。实施数字福建标准提升工程,建立健全省级数智化赋能标准体系,鼓励省内相关单位主动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加强人工智能治理,探索建立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应急响应机制。深入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完善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的监管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政策,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高层次数字人才来闽创新创业。

第二节 优化数字福建发展开放环境

加强跨区域数智化交流合作,擦亮数字中国建设峰会金字招牌。深化“数字海丝”建设,创新数据跨境流动探索实践,支持开展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支持平潭探索建设数据跨境流动服务枢纽,支持厦门高标准建设数据港。加快推动数智化赋能两岸融合发展和闽港澳合作。深化闽宁数字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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