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表决通过,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该法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意在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检小编想跟大家聊一聊这部跟咱们每个人都有关的法律。
有人可能会说:“我又不犯罪,这法跟我有啥关系?”这话只说对了一半,这部法不仅是捆住坏人的“绳索”,更是护住咱们老百姓的“铠甲”。它就像一把巨大的保护伞,伞外是狂风暴雨——也就是那些咱们深恶痛绝的“村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伞下,是咱们遵纪守法想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普通人。
以前提到黑社会,大家脑子里可能是戴着墨镜、满身纹身的“古惑仔”。但现在,《反有组织犯罪法》告诉我们,坏人的脸上不写字,甚至他们可能穿西装、戴眼镜,躲在屏幕后面。
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在村里,有人仗着兄弟多,强揽工程,不让他干就堵门威胁;在菜市场,有人强行收“保护费”,或者垄断卖葱卖蒜,价格他说了算;甚至在网上,有一群人专门通过“套路贷”骗人,或者发软暴力短信骚扰,让你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这些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都属于法律要管的“有组织犯罪”。特别是那些让人头疼的“软暴力”——比如跟踪、恐吓、泼油漆等让你心里发毛,日子过不安稳的行为,那就是违法犯罪。
以前有的黑恶势力像“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为什么?因为根没断。这个“根”,一是钱,二是“伞”。
以前坏人被抓,他的兄弟可能还在外面拿着非法赚的钱等他出狱后继续挥霍。现在《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了一招叫“黑财清底”。什么意思?就是黑恶势力的房子、车子、甚至转移到别人名下的钱,只要是非法所得的黑财,一律追缴,彻底断了他们“东山再起”的念想。
大家最恨的是什么?是明明受了欺负,去讨说法,却发现坏人在“里面”有人。这部法专门“打伞破网”,只要是给黑恶势力通风报信、撑腰包庇的“内鬼”,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一是保护孩子。有些黑恶势力把主意打到了未成年人身上,教唆、诱骗他们去打架、去碰瓷。这部法明确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从重处罚!这是给我们的孩子穿上了一层法律“防弹衣”。

二是守护好咱们的“村两委”。以前有些地方,“村霸”通过威胁、贿选,把持基层社会。现在法律规定,当村干部得先过一遍“安检”,有组织犯罪前科的,坚决把这种人拒之门外。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
大家不要觉得举报是“多管闲事”或者“惹火烧身”。如果你发现身边有强买强卖、垄断经营、聚众斗殴、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团团伙伙,请一定要相信,你的背后有法律撑腰。法律有严格的保护措施,对举报人的信息是绝对保密的。并且法律还专门规定国家鼓励举报者,对举报者或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

《反有组织犯罪法》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而是咱们平安生活的守护神!
它就像空气,平时你可能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当那些污浊之气想要靠近时,它就是我们身边最坚固的屏障。
遇到不法侵害,记得第一时间找公安机关,找我们检察院。咱们齐心协力,让那些黑恶势力无处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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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昭通政法
编排:林晓蝶
一审:施薇晴 二审:叶梓建 三审:黄玲玲
终审:谢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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