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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龙江岁月”影像征集开启——这个春天,龙江岁月等你的告白
2026-03-17 11:24 福建日报社 原创

春日暖风掠过九龙江面

把光影揉成温柔的波纹

这里是九龙江畔的生态画廊

十里滨江福道蜿蜒舒展

江水如蓝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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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健 摄

这里是闽南文脉的温柔栖居

红砖古厝错落有致

青石板路延伸至江畔

丹溪官田1.jpeg

图源:龙江岁月

这里的原生草木与四季花海相映成趣

一砖一瓦、一草一木

烟火与诗意共生

黄亚标《奔放的田野》.jpg

黄亚标 摄

江边缓缓落下的夕阳

岸边轻轻摇曳的草木

路人不经意的笑脸

孩童无忧无虑的模样


这些细碎温暖的画面

拼成了龙江岁月最动人的模样

时光太美,不如停下

拿起相机

把这一秒的风、光与心动

轻轻定格


我们想用一场光影之约

邀请你一起到漳州高新区

看见龙江的温柔

听见岁月的回响

把那些稍纵即逝的美好

变成长久回望的记忆

点击下图进入活动征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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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征集主题

我眼中的龙江岁月

02  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24时

03  征集内容

拍摄于漳州市高新区龙江岁月景区

1. 生态水岸、滨江景观、城市夜景、建筑风貌;

2. 市井烟火、休闲生活、文旅消费、特色业态;

3. 历史人文、乡愁记忆、城市更新与发展变迁;

4. 能体现龙江岁月作为城市新地标的标志性画面。

04  作品要求

1. 围绕“我眼中的龙江岁月”主题。

2. 画面清晰、构图完整、色彩真实,谢绝合成、过度后期作品。

3. 作品须拍摄于202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

4. 摄影作品须为JPG格式,单张文件大小不低于3MB,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单幅、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均可;短视频作品格式须为MP4,分辨率不低于1080p,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

5. 每件作品附标题+100字内文字说明。

6. 作品须为本人原创,无版权纠纷,主办方享有龙江岁月相关活动的公益宣传使用权。

05  参与方式

1. 参与者于2026年4月10日前登录“新福建”客户端(新用户需下载APP),完成注册登录后,进入APP的“活动”栏目,点击“我眼中的龙江岁月影像征集活动”界面,上传参赛作品,并规范填写作品信息(含作品标题、100字内说明、拍摄时间)。

2. 上传作品时,需要参赛者填写个人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后期沟通参赛与中奖信息,我们将保护参赛者个人信息及隐私。

06  奖项设置及评选展示

1. 本次活动投稿审核通过的作者,将获得一次抽奖资格,有机会抽取 福建日报社“福多一点”文创产品

2. 根据新福建客户端的网络投票情况,评出网络人气奖6幅(组)每幅(组)奖金500元及福建日报社“福多一点” 文创产品

3. 由摄影专家、媒体代表组成评审团,评选最佳画面奖10幅(组)每幅(组)奖金500元及福建日报社“福多一点” 文创产品

4. 本次活动将在抖音微博设置话题#我眼中的龙江岁月,综合话题下的作品阅读、点赞总量,评出最佳自媒体传播奖4个每个自媒体账号作者获得奖金500元及福建日报社“福多一点” 文创产品

5. 优秀作品将在福建日报《视界》版、福建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新福建客户端活动频道、新福建客户端《视界》频道、漳州国家高新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集中展示,并作为2026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官方宣传素材,在央媒、省媒、新媒体矩阵全网传播。

07  其他说明

1. 投稿者应保证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作品须保留原始数据备查。

2. 主办方可用于龙江岁月公益宣传、展览、出版、推广等,主办方后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3. 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4. 活动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活动主办方有权调整活动时间或规则,并在征集平台新福建客户端发布公告。

5.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参赛即视为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主办单位

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

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福建省新闻摄影学会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漳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漳州圆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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