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生态周宁>要闻
标题图
2026年3月14日至3月18日,全县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026-03-13 23:39 生态周宁
图片



禁火令


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6年第3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6]3号)要求,同时未来一周我县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无有效降水。为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决定:自2026年3月14日至3月18日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含审批生产性用火),违者依法严肃处理。在禁火令期间,各乡镇、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巡逻检查,强化防范措施,杜绝火源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全县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0593一5630119。


周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春季是森林火灾多发期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

不仅会给森林带来毁灭性破坏

甚至还会威胁生态环境平衡

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起来学习相关知识

图片


图片

开启春运时间!周宁人,下一站,团圆!
古韵新声!周宁古祠育国学新风
今日起实施,周宁这些地方可买到“平价菜”
图片
图片图片
文字来源:周宁县人民政府
图片来源:辽宁消防
本文编辑:陈映璇
二审:魏知秋
三审:郑文敏

监审:阮仕钊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