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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诉前行为保全守护世遗文物!“重修顺济桥记”石碑回归入选全国年度法治十大提名案件
2026-03-13 09:10 泉州通客户端

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其中,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申请人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与被申请人王某某诉前行为保全案”成功入选十大提名案件。该案首创运用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对世界文化遗产文物进行司法保护,被评价为具有标杆性、突破性、开创性的示范案例。

据了解,该案件源于2019年,有群众反映,在鲤城区王某某的经营场所内,发现一块疑似泉州世界文化遗产点——顺济桥遗址遗失的清代石碑。经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组织专家鉴定,该石碑碑文与道光《晋江县志》记载高度吻合,确认为“重修顺济桥记”石碑本体,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石碑遗失时间久远、原因不明,王某某系从其父亲遗物中发现,并长期将其作为普通石桌露天放置。文保部门虽曾协商返还,但未能取得实质进展。

石碑立于顺济桥遗址晋江南岸,勾起一段尘封的历史。

为防止文物在诉讼前遭受进一步损害或转移,2024年,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向鲤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法院经审查,迅速作出裁定:责令王某某立即对石碑采取就地保护措施,禁止改变原状,并禁止其迁移、转让、抵押、质押及运输出境。裁定作出后,法院立即执行,确保了文物的物理安全。

石碑上清晰地显示“道光元年”“萧汉杰”等字样

在泉州中院的指导下,案件后续处理并未简单依靠强制力。考虑到王某某并非通过非法手段取得文物,主观无恶意,法院确定了“调解为主、强制为辅”的处置方案,加大调解力度,着力平衡文物保护与善意持有人权益。最终,双方于2025年2月19日达成协议,王某某自愿将石碑无偿返还。2025年7月25日,这块珍贵的“重修顺济桥记”石碑正式回归顺济桥遗址,实现了文物“回家”。

顺济桥遗址和顺济新桥相伴(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起拓 摄)

顺济桥始建于南宋,是“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多重创新:一是首创运用“文物司法保护令”,参照“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司法实践,及时为文物上了“法律保险”;二是拓展了公益诉讼主体范围,由事业单位性质的文物保护中心作为主体申请司法介入;三是通过柔性司法,明确对善意文物持有人可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为国家依法收回“流失文物”、平衡公权与私权提供了崭新的司法解决方案。该案的成功办理,为破解民间收藏文物安全保护与有序回归难题开辟了司法新路径,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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