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启序迎新章,巾帼逐梦绽芳华。在第116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和第5个“女法官国际日”到来之际,为展现新时代巾帼风采,凝聚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合力,厦门市中级法院、市妇联、市综治中心于3月9日在海沧区综治中心、海沧区法院联合举办“法护芳华 共筑未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化解典型案例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妇联、市综治中心相关领导、两级法院、综治中心的有关代表出席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受邀参加。

活动过程中,来宾们参观了海沧区综治中心,了解“海风铃”家事调解室、心理疏导室、法律咨询窗口等特色场所,听取综治中心整体运行情况及妇女儿童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解、联动处置流程及信息化建设情况介绍。
经各基层法院、妇联组织、综治中心分别推荐,市中级法院、市妇联、市综治中心联合评选,现场发布了7个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联动化解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都是各部门在协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和鲜活范本。
典型案例:
1.秦某诉詹某离婚纠纷案。该案法院评估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联动公安、司法、社区等部门,形成“风险评估+多元协作+系统修复”闭环机制,为化解高风险婚恋家庭纠纷提供可借鉴实践路径。
2.沙某诉黄某探望权纠纷案。该案中妇联接到求助后立即启动“妇联牵头+综治协同+律师赋能”联动模式,在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实现从“化解单次矛盾”向“建立长效规则”的跨越。
3.高某诉何某抚养费纠纷案。该案系依托综治中心开展属地联调的典型,社区上报风险隐患后,综治中心统筹派出所协助寻人、法院制定调解指南、妇联做好心理疏导、司法所联合社区开展调解、民政部门启动优抚帮扶,跨部门联动化解风险隐患。
4.王某诉郑某离婚纠纷案,该案由法院通过“总对总”调解平台发起调解,在综治中心集合婚姻家事调解员、婚姻家事心理咨询师进行个案会诊,既帮助无过错方顺利解除婚姻关系,又妥善解决特殊儿童抚养问题,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5.陈某诉李某合作建房纠纷案。该案系派出所依托海沧区设立的“三官一律”工作机制,请求法院协助化解的纠纷,法官通过村综治中心联合警官、律师、村委会组成多元调解专班,靶向发力破解僵局,将纠纷化解于诉前,得到当事人“三官一律解纠纷,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赞誉。
6.王某诉马某离婚纠纷涉家暴维权案。该案系妇联接到综治中心“吹哨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主动介入纠纷调解,联动各方、积极履职,引导当事人理性化解矛盾纠纷,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撑起“保护伞”。
7.叶某诉张某离婚纠纷案。该案系法院依托与市妇联共建的“近邻和家”家事纠纷枫桥机制,由妇联指派心理咨询师提供专业服务,在精准评估未成年子女心理的同时协助法官对离异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纠纷的审理及判后回访赋能。
为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筑牢家庭幸福根基,市妇联和集美大学心理咨询中心整合妇联服务资源和高校心理学科专业优势,现场签约了《关于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围绕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和涉妇女儿童舆情处置两大板块开展深度合作。

围绕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及心理支持,法官代表、妇联干部、特邀调解员、心理专家纷纷分享了自己在相关工作中的实践经验、技巧策略和心得体会。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志永对活动做总结发言,指出本次活动主题鲜明、成效拉满、成果硬核、可学可鉴、探索创新、进档升级,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认清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抓好婚恋家庭纠纷化解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抓手,是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和法治中国典范城市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强化协同联动,用好综治中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既需要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更需要全市“一盘棋”、拧成“一股绳”,各部门及各类调解组织、社会力量要带业务、带资源积极进驻、融入综治中心,一起把中心做大做强,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三要坚持守正创新,扩大品牌效应。以品牌建设、创新探索引领工作提质增效,做好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家庭观、婚姻观,做强力量队伍,扩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朋友圈”,注重在实战中检验和提升,共同把婚恋家庭纠纷治理抓出成效。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厦门法院、妇联将以此次案例发布为契机,在综治中心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下,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作风扎实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矛盾纠纷协同化解工作,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范例,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厦门、法治厦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