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0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获悉,2月,福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六涨两降”。
消费者在化妆品专柜选购。
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4.7%,教育文化娱乐类上涨2.6%,食品烟酒类及在外餐饮类上涨2.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1%,医疗保健类上涨0.5%,居住类上涨0.3%,交通通信类下降0.3%,衣着类下降0.5%。
1月—2月,福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0.9%,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六涨一平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3.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9%,教育文化娱乐类上涨1.4%,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类上涨1.3%,医疗保健类上涨0.5%,居住类上涨0.3%,衣着类持平,交通通信类下降1.6%。(记者 赖志昌/文 任思言/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