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海峡导报
标题图
扶持力度再升级——漳州出台建筑业龙头企业新规
2026-03-03 23:00 新福建

为进一步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日前,漳州市住建局印发《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准)龙头企业的评选方式、扶持力度、准入机制等方面作出优化调整。原试行方案同时废止。

据了解,2025年,漳州市共评选龙头企业29家、准龙头企业66家,扶持(准)龙头企业发展细分专业工程,新签合同超12亿元,龙头企业产值贡献超80%。根据《细则》,评选实行“直接入选+评审入选”双轨制。新晋升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享与招商引资企业同等待遇,直接入选相应专业龙头企业。市外特级企业在漳设立控股子公司,年度产值或在建工程超1亿元,可直接入选准龙头企业。年均产值超100亿元的县(区)可推荐2家准龙头企业,其余县(区)可推荐1家。申报龙头企业须具备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一年产值不低于10亿元;准龙头企业近一年产值不低于3亿元。

在评选规模与方式上,房屋建筑类评选龙头企业20家、准龙头企业30家,市政工程类各评选20家和30家。市外新迁入一级企业给予1—2年资格顺延,特级企业直接入选。存在安全事故、“黑名单”、串标、欠薪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将动态清出。评选每两年一次,每年复核,新入选企业继续享受“专精特新”扶持政策。企业可通过市住建局官网获取申报通知,按要求提交材料,经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后公布名单。

市住建局建筑业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持续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推动龙头企业带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助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