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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闽江福州段禁渔4个月
2026-02-26 14:50 智慧海都客户端

25日,记者从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为养护闽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与生物多样性,自2026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闽江福州段将实施为期4个月的禁渔。


本次禁渔区域明确为水口库区闽清境至福州市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乌龙江也纳入禁渔范围。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闽江禁渔区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提醒,目前仍布设在禁渔区域水中的各类渔具、网具,相关人员需在3月1日前自觉全部收回,逾期未收回的,渔业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统一拆除、清缴,从源头杜绝违规捕捞行为。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将持续强化执法监管,通过水上常态化巡查、岸上摸排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禁渔区域实现全覆盖管控,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市民共同监督非法捕捞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禁渔也明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违反禁渔规定者将面临严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捕捞,或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捕捞的,将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渔期间,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法捕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凡是符合刑事追责标准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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