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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建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医疗类储备人才公告
2026-02-24 20:02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推进建瓯市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精神,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疗类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综合实力较强的50所医学类院校临床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岗位简章见附件1,高校名单见附件2)。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医疗类储备人才4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6年建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医疗类储备人才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三、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26日至2008年2月25日;博士研究生:1985年2月26日至2008年2月25日);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规培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7.近5年未在南平区域内就业过(不含脱产攻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

8.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9.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修和攻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近5年内为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9.南平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其他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规培证书,考生须在2026年2月26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则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2026年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考试合格证明需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生活保障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

1.工资待遇按聘任医院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执行。

2.享受《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南委人才〔2020〕1号)中的“人才生活补助”政策,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引进人才在瓯工作期间,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委人才〔2025〕4号),可享受相关住房保障待遇。

五、招聘流程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校园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资格审查采用线下现场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

报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下载填写《2026年南平市医疗类储备人才申报表》(附件3)和《2026年建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类储备人才报名花名册》(附件4),并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表和报名花名册发送至电子邮箱670934194@qq.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8:00-2026年3月6日17:00止。

2.校园现场报名

校园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2026年3月8日(周日)14:30-17:00,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田径场(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3.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2026年3月8日(周日)14:30-17:00,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田径场(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全部一式一份。 

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③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全部一式一份。

5.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报考者在面试前须签订《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回避制度考生承诺书》。

(二)面试

1.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所有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考生须参加集中统一面试。面试采用专业题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办法。若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报经建瓯市人社局同意后加试一场,名次按加试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4.招聘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建瓯市卫生健康局、建瓯市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建瓯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体检、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2.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考察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建瓯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应在建瓯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考生应一字不差、如实填写。

3.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4.报考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报考者需及时关注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o.gov.cn/)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6.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7.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8.在面试、体检及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9.报考者的全日制学历应为医学相关专业,否则可能影响聘用后卫生系列职称晋升。

六、咨询方式

建瓯市卫生健康局:0599-8200115王女士

建瓯市总医院:0599—3827707张女士。

附件:

1.2026年建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医疗类储备人才岗位简章

2.国内50所医学类高等院校名单

3.2026年南平市医疗类储备人才申报表

4.2026年建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类储备人才报名花名册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瓯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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