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2月11日讯(记者 庄钊滢)2月11日,记者从泉州市有奖发票暨 “三新” 消费双试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月14日起,泉州将启幕为期6个月的“开票有奖”专项活动,以真金白银的惠民之策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

此次活动有两大核心亮点。一方面,泉州将投放超过1.4亿元奖金红包。市民游客在零售、餐饮、住宿、文旅、体育、居民服务等重点消费领域,单笔消费满100元并开具正规发票即可抽奖,单张发票最高可中800元奖金。另一方面,泉州特设有地方特色奖池及“泉州促消费特别奖”。地方特色奖池由社会公开征集所得的实物奖券、代金券包所组成,纳入月度定期摇奖奖池;“泉州促消费特别奖”由市级财政投入50万元,参与活动、发票面额满1000元的消费者将进入奖池,奖金5000元起,最高5万元。
“这次试点,短期来看是‘以奖促消费’,长期而言是‘以票护权益’。”泉州市税务局副局长朱翔表示,将着力让开票更便捷、渠道更通畅、体验更多样、让环境更公平,旨在形成“消费者得实惠、商家赢客流、市场更规范、税收更合规”的多赢局面。其中,为了提升消费者体验,活动设有三重抽奖机制,包括即时抽奖、定期摇奖和特色抽奖。
据泉州市财政局副局长陈世强介绍,2026年泉州市级促消费资金还将继续支持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重大节日线上线下促消费、文商旅体融合消费、IP融合发展等工作,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和消费预期,创造更多消费者开票场景,促进有奖发票活动开展实效。
上个月,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包括北京、上海、厦门、福州、泉州等50个城市入选。试点政策着重从需求端发力,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如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鼓励居民消费并取得发票后参与抽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