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侨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务局印发关于实现
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开局起势、实绩检验”年度主题,聚焦“五活动”“五清单”,着力做好一季度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工作,确保实现良好开局,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措施如下:
一、实施提振消费活动
1.开展促消费活动。2026年第一季度围绕零售、餐饮、住宿、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发放消费券300万元。支持开展年货节、美食嘉年华、汽车展销等线上线下主题促消费活动,按活动经费的50%给予补助,单家纳统企业奖补最高不超过15万元,单个商贸行业协会举办活动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2.加大商贸业支持力度。第一季度住宿餐饮业的零售额200万元及以上、批发零售业的零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限上企业,同比增长20%及以上,按增量部分10%给予奖励;上年度同期无基数的限上企业按其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二、开展落项目活动
3.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坚持全区上下联动,聚焦项目“前期-开工-建设-投产”关键环节,完善全要素协调保障,全力攻坚,提质增效,确保一季度实现项目开工7个、竣工5个,推动9个项目入库纳统,为完成全年预期目标打牢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4.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强化全区部门协同谋划,探索产业更新、空间增容等路径减少用地约束,以“七大行动”、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围绕新质生产力、零碳园区、数字经济、卫生医疗、教育等领域谋划项目,建立“谋划-论证-入库-转化”推进机制,着力提高项目成熟度,力争全区一季度谋划储备项目总投资1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三、开展稳产稳岗增效活动
5.促进企业连续生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春节假期期间(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日均用电量达到2025年12月日均用电量70%(含)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在市级政策奖励的基础上,由区本级给予叠加每家5万元一次性用电补助。
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
6.鼓励企业稳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制造业企业,在获得省、市2026年一季度稳定增长奖励的基础上,由区本级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叠加50%的配套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做奖励。
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
7.保障企业稳工稳岗。对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6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制造业企业,按企业2026年2月份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通过“以老带新”、“以工引工”方式招工,对在职老员工为企业从宁德辖区以外引进新员工,实现首次来宁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责任单位:人社局、经发局、财政局
四、开展“益企宁德”活动
8.深入开展大走访。全面落实全市“益企宁德”大走访活动部署,深入一线送政策、解难题,靠前服务,加强“四上”企业主体培育,全面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的难点、堵点,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与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精准赋能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经发局、商务局、建设等相关部门
9.支持企业纳统升级。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2026年新投产纳统的工业企业及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由区本级给予叠加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第一季度新注册的商贸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入库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商务局
五、抓招商活动
10.推进招商引资“开门红”。深化“一把手”招商、部门专班协同招商、推进全领域多维度招商等招商模式,围绕锂电核心、智能装备、生命健康、储能、电船、光电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精准招商,力争全区实现一季度招引项目15个以上、总投资52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经发局、商务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11.开展“返乡走亲”活动。利用春节、元宵等返乡节点,以探亲访友、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看望返乡企业家、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鼓励在外乡贤回乡投资兴业或帮助牵线搭桥,争取推动更多产业项目落地东侨。
责任单位:经发局、商务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六、强化服务保障
强化要素保障,对重点项目及重大产业项目,经发、自然资源、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将开设绿色通道,推行并联审批与容缺预审,加快项目落地投产。资金保障方面,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高信用贷款、普惠小微及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重,落实无还本续贷、应急还贷等帮扶政策,并健全银企对接机制。政策宣传上,通过各类线上平台及线下宣讲团,多角度解读“提振消费”“稳产稳岗”等政策,提升企业知晓度与获得感。同时优化营商环境,优先保障本措施奖补资金,简化兑现流程,扩大“免申即享”,推广“码上办”等便捷服务,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完善多层次企业帮扶机制。
责任单位:经发局、商务局、建设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本措施由经济发展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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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东侨经发局
编排:周翔
一审:任雅琴 二审:吴夏冰 三审:阮琳钧
终审:谢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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