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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2月11日讯(记者 傅韬旭)11日,记者从厦门市有奖发票试点新闻发布会获悉,本次有奖发票试点工作于2026年2月10日正式启动,至2026年7月31日结束,为期近半年。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上传发票并通过核验后,均可参与本次有奖发票活动,最高奖金可达800元。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厦门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八大行业消费,取得的真实有效、合规合法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不含代开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单张票面金额(含税金额)在100元(含)以上。发票开具方须为厦门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每位用户每日最高3张发票核验通过并参与抽奖,整个活动期间,每位用户累计参与抽奖活动的发票数量不超过100份。
本次活动采用“即时开奖+定期开奖”相结合的方式,所有中奖奖金均以电子红包形式,统一发放至中奖者云闪付实名红包账户,红包可自由消费、无使用限制。其中,即时开奖设置100元、80元、50元、30元4个奖金档次。消费者上传发票并完成验证后,将即时参与抽奖,开奖结果实时反馈,做到“即传即验、即验即开、即时知晓”。定期开奖设置800元、500元、200元3个奖金档次,主要面向在即时开奖中上传符合活动条件但未中奖的发票。
此次有奖发票活动叠加福利惠民,目前已有首批400多家商户主动加入本次活动,在中奖红包消费时同步推出配套促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