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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三年 福州投入4.5亿元扶持港口生产发展
2026-02-10 16:46 掌上福州客户端

记者从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获悉,福州市近日出台《福州港口生产发展扶持政策(2026—2028年)》,明确三年期间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围绕提升港口联通效能、促进集装箱货源集聚、拓展港口腹地、巩固拓展对台主通道、打造滚装汽车出口通道等五大方向推出15项具体奖励举措,全面推动“海上福州”建设和福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发展。

本轮政策扶持力度空前,年度资金规模由上一轮的1亿元提升至1.5亿元,旨在全面激发港航市场活力,强化港口物流体系化支撑。政策突出五个关键着力点。

提升港口联通效能。对巩固、加密及新增集装箱国际航线实行阶梯式奖励,其中新增外贸集装箱国际航线分远洋、近洋分别奖励最高800万元、500万元。

促进集装箱货源集聚。对集装箱吞吐量、外贸集装箱定制航线和加班船挂港及航运企业运量实行梯度奖励。

拓展港口腹地范围。加大对集装箱海铁联运、“陆地港”增量、江海联运中心及福州都市圈水运支线等的支持力度。

巩固拓展对台主通道。新设加密现有台湾航线奖励,延续新增台湾航线奖励,持续扩大对台航运优势。

打造滚装汽车出口通道。增设外贸滚装船挂靠奖励和滚装通道港站一体运营服务奖励,推动滚装船舶常态化挂靠江阴港区,加快打造江阴港区商品汽车滚装出口东南通道。

本轮政策的实施将充分释放港口资源优势,延伸腹地辐射范围,带动临港产业集聚壮大与港产城融合发展,为福州港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能。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联合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明确申报要求与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政策精准落地、惠企见效,进一步发挥福州港在区域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中的枢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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