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群众、民警联手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角鸮。 东南网2月4日讯(通讯员 邱东莲)2月1日,清流县群众、民警联手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角鸮,并将其放生。 红角鸮俗称猫头鹰,是夜行性鸟类,繁殖期在5—8月,其野外物种于2004年起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3.1—无危(LC)物种,2021年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鸟类。 据了解,2月1日中午12时,清流县一位热心市民在大路口村行走时发现一只受困的小鸟,并立即向城关派出所报警。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联系森林警察大队赶赴现场。经森林民警辨识,确认该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角鸮。鉴于这只红角鸮无受伤且精神状态良好,符合野外放生条件。当天下午1时许,民警将红角鸮送至原发现地将其放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