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鼓励企业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根据《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侨委规〔2025〕2号)文件精神,就做好2025年度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符合《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条件的企业,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申报事项须为2025年实际发生或取得资质认定的。
(一)基础材料
1.政策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5.近一个月内的银行征信证明;
6.2025年度(入库)完税证明。
(二)政策咨询及其它佐证材料
除上述共性材料外,部分申报条款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详阅《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附件2),或咨询对应业务科室。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对照政策内容,梳理相关补助项目,将奖补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提交东侨经发局(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66号东侨管委会办公北部办公区一楼工业互联网大厅经发局民经科),联系人:黄芳玲,江涛;联系电话:2559178。
(二)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2025年度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奖补资金。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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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东侨开发区经发局
编排:林晓蝶
一审:任雅琴 二审:吴夏冰 三审:阮琳钧
终审:谢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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