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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至1月16日,全县禁止!
2026-01-09 21:08 生态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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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令


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6年第1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6]1号)以及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我县天气晴到多云,无有效降水,湿度较低,全县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处在较高等级。为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决定:自2026年1月9日至1月16日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含审批生产性用火),违者依法严肃处理。在禁火令期间,各乡镇、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巡逻检查,强化防范措施,杜绝火源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全县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0593-5630119。


周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冬季干燥
森林火灾易发多发
这份森林防灭火安全知识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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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来源:周宁县人民政府
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本文编辑:陈映璇
二审:魏知秋
三审:郑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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