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将福建省近年来形成的成熟经验与创新做法固化提升为法规制度,标志着福建两岸标准共通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其中,《条例》明确“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推动两岸职业标准共通,便利台湾同胞来闽创业就业”。
作为全国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平潭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对台职业资格比对采信工作,构建由26名两岸业内专家组成的两岸职业标准研究专家库,建立起覆盖面最广、项目量最多的两岸职业对接标准,其中可在全国直接采认的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项目扩大至66项。2024年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建设两岸(平潭)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中心,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级对台职业资格服务平台。通过“一中心+多窗口”运作模式,在福建省各地市和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澳门等地设立17个分中心,服务网络覆盖京津冀、粤港澳及长三角等地区,平潭在两岸职业标准共通领域的探索实践愈发成熟。
实验区党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平潭将以深化两岸职业标准共通研究为着力点,持续优化台胞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为台胞来闽创业就业铺就便捷通道。